摘自:http://www.ccc-import.com/index.asp
深加工结转是指加工贸易(来料加工、进料加工)企业将保税料件加工的产品结转至另一直属地海关关区的加工贸易企业深加工复出口的经营活动。
加工贸易企业开展深加工结转业务,应事先经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后,方可开展货物的实际结转。

一、申请条件
1,转出企业、转入企业均已取得海关核发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2,转出企业、转入企业之间已签订加工贸易结转合同或协议;
3,结转合同或协议在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的有限期内;
二、程序
1,计划备案
a,转出企业在申请表(一式四联)中填写本企业的转出计划并签章,凭申请表向转出地海关备案;
b,转出地海关备案后,留存申请表第一联,其余三联退转出企业交转入企业;
c,转入企业自转出地海关备案之日起20日内,持申请表其余三联,填制本企业的相关内容后,向转入地海关办理报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