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陶瓷大学2021年6月博士学位授予公示
发布时间:2021/06/25 来源:研究生院 浏览:521
根据本人申请,由各学院(学科点)、研究生院学位科审核,经2021年6月22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并投票,同意李鑫浩等13名博士研究生的学位申请(后附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现将授予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由学校发文并授予博士学位。
公示期为3个月(2021年6月24日——2019年9月24日)我校师生对此次博士学位授予有异议者,可以在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将意见交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研究生院207)。
景德镇陶瓷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1.06.24
发布时间:2021/06/25 来源:研究生院 浏览:5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现将授予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由学校发文并授予博士学位。
公示期为3个月(2021年6月24日——2019年9月24日)我校师生对此次博士学位授予有异议者,可以在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将意见交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研究生院207)。
景德镇陶瓷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1.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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