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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安全“童”行——明溪县实验幼儿园全国交通安全日致家长一封信

2022-12-09 17:24阅读: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2022年12月2日是第十一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是“文明守法,平安回家”。由于幼儿年龄小,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尚欠缺,极易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为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幼儿的安全,共同构建安全和谐的家园环境,明溪县实验幼儿园向广大师幼和家长朋友们提出如下倡议:
一、遵守交规,家长先行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牢固树立安全行路的意识,增强交通法制观念。
2.对孩子言传身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为孩子做好表率。在驾车外出、上班或接送孩子途中,要时刻以身作则,文明通行,用自己的行为影响和引导孩子形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3.驾乘摩托车必须戴好安全头盔,非机动车不要驶入机动车道,不逆行、不猛拐,不闯红灯。
二、文明出行,从小做起
步行安全。教育孩子养成走人行道的好习惯,并注意靠路边行走。横过马路要走斑马线,要注意交通信号灯,做到“红灯停,绿灯行”,注意来往车辆,不要翻越道路中央隔离栏
,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乘车安全。教育孩子不要在车行道上招拦车辆,要等车辆完全停稳后,按先下后上有序上下车,不急躁、不争抢;乘车时坐稳扶好,在车内不玩耍打闹,不向窗外乱扔东西,不把头、手等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下车时要注意观察前后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再打开车门下车。
三、温馨提示
1.家长要为孩子选择安全有保障的来离园交通方式,禁止孩子乘坐“三无”(即无驾照、无牌照、无营运证)车辆。不坐超员、超载、超速及其他交通违法违规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尤其是雨、雾、雪、雷电等恶劣天气。
2.为保障孩子来、离园的安全,确保幼儿园门前道路畅通,车辆不得在幼儿园门前掉头行驶,做到文明行车,有序停放,即停即走。
幼儿交通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让我们共同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请家长配合幼儿园加强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切实依法行使法律监护人的责任,用自身良好的交通行为和安全防范意识影响孩子、教育孩子,共同构建我们的安全和谐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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