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论魏徵旧宅状》楷书全文,文章虽小,承载的价值重。
2026-04-02 06:49阅读:
论魏徵旧宅状
白居易〔唐〕
李师道奏请出私财收赎魏徵旧宅事宜。右,今日守谦宣令,撰与师道诏,“所请收赎魏徵宅,还与其子,甚合朕心,允依来奏”者。臣伏以魏徵是太宗朝宰相,尽忠辅佐,以致太平,在于子孙,合加优恤。今缘子孙穷贱,旧宅典卖与人,师道请出私财收赎,却还其后嗣。事关激劝,合出朝廷,师道何人,辄掠此美,依宣便许,臣知非宜。况魏徵宅内旧堂,本是宫中蓄,太宗特赐,以表殊恩,既又与诸家不同,尤不宜使师道与赎。计其典卖,其价非多,伏望明敕有司,特以官钱收赎,使还后嗣,以劝忠臣,则事出皇恩,美归圣德。臣苟有所见,不敢不陈,其与师道诏,未敢依宣便撰。伏待圣旨,谨具奏闻,谨奏。
《论魏徵旧宅状》是唐代文学家白居易针对淄青节度使李师道奏请自费赎回魏徵旧宅一事撰写的奏状。该文创作背景为唐宪宗命白居易草拟诏书准许李师道所请,白居易认为此举有违朝廷体统。文章指出魏徵作为太宗朝名臣,其旧宅内寝堂乃太宗特赐的宫中小殿,具有特殊政治象征意义。白居易反对由藩镇节度使李师道出资赎宅,主张动用官钱赎回房产归还魏徵后裔,既彰显皇恩又能激励忠良。宪宗最终采纳建议,出内库钱赎回故宅赐还魏氏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