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师工作室成员考核细则
2015-11-16 14:38阅读:
周建斌名师工作室考核细则
根据长安区教育局《名师工作室的规章制度》,结合周建斌名师工作室方案,为充分发挥名师工作室名师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目的:
激励并促进工作室成员自主发展,全面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进一步发挥名师教在中学教学各项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从而形成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二、考核对象:
山淑娥 长安十二中
申素芬 长安五中
任晓勇
长安二中
张亚群 长安五中
孙佩佩 长安五中
张宁茹
长安三中
三、考核方法:
自评与互评相结合,过程与结果相结合。
四、考核的内容:
(一)明确奋斗目标:每位成员要明确个人发展目标或个人特长发展目标,把总目标细化为三年阶段目标和具体教学科研目标。每年度初认真制订专业发展目标计划,年终组织成果交流与评比。
(二)不断学习提升:每位成员系统做好理论学习,撰写读书笔记,每学期读书笔记不少于五千字,并择选优秀文章上传名师工作室网站及个人博客上相互分享交流;
(三)率先示范辐射:每位成员至少每学期开设一节校级以上公开课或专题讲座。
(四)积极投身科研:每位成员以《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名师工作室管理实施意见》(长教发【2015】27号)和《西安市长安区名师工作室考核办法》为主要任务,积极开展课题研究,撰写论文,定期上传研究成果、过程报告、阶段总结等到名师工作室网站,确保每人每年发表市级以上刊物文章不少于1篇。
(五)实现资源共享:工作室成员要善于反思、学习、挖掘,及时总结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得与失,及时撰写学习过程中的感与受,及时分享教育前沿知识等等,每月定期上传文章到名师工作室博客中。
(六)注重资料积累:每位成员加强学习和研究过程中师生的资料积累,确保研究过程真实、可信。包括读书笔记、听课笔记、课堂教学评价表、课堂实录(影音)、问卷调查、学生活动资料、课程开发资料、发表论文,研究课、示范课教案、讲座稿等。
五、考核评定
(一)90分以上为优秀;80—89为合格;60——79不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名师工作室成员在本年度在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国家级、区级、州级、市级奖励,每项分别加3、2、1、0.5分。
(三)名师工作室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或表现特别优秀的,给予适当奖励。年度考核不合格者限期三个月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名师工作室资格。
周建斌名师工作室
二0一五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