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案例研究(一):上海市程某诉施某某返还比特币案
2022-05-27 15:27阅读:
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法院开设的“案例参考册”栏目中,发布了一则关于比特币的案例。即:原告程某向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施某某向其返还一个比特币。
比特币作为虚拟货币的一种,在法律认定上一直存在争议:有关专家学者和司法人员认为虚拟货币为虚拟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应当予以保护;有的专家学者和司法人员则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虽然明确规定了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但是未对其概念、适用作出具体规定。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施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程某一个比特币。
上海法院认为:“司法实践中,法院本着司法实用主义的态度,并不对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做直接判断。因其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符合财产属性,故使用财产权法律规则进行保护”。这样,就规避了对比特币法律认定的争议,直接认定比特币具有价值性、稀缺性和可支配性,符合虚拟财产的构成要件,从而适用法律进行保护,起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该案是全国首个以高级法院名义发布的涉及虚拟货币案例,对涉及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民事纠纷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