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韵说例诗用韵辨析
2020-05-31 13:49阅读:
“撞韵”说例诗用韵辨析
文/村翁
年初,按防疫要求宅家时重温了汉语音韵学。学习之余用这一科学理论结合中古韵书辨析了“撞韵”说重要论据唐宋两位名人的例诗,得出的结论竟然是这两个例诗撞韵不成立。现将辨析情况简述如下,如有不当之处,诚请方家不吝赐教。
“撞韵”说所举例诗一是唐·韩愈的七绝《早春呈水部张十八员外二首·其一》:“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1](注:烟,一作花。)“撞韵”说认为昌黎此近体诗第三句白脚用了与韵脚同韵母的仄声字,系撞韵。二是宋·王安石的七绝《泊船瓜洲》:“京口瓜洲一水间,钟山只隔数重山。春风自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2](注:自,一作又。)
“
撞韵”说认为荆公此近体诗第三句白脚“岸”与韵脚“间、山、还”的韵母相同,撞韵了。
分析研究中古时期的近体诗用韵情况,不能用近代、现代的韵书,应该用中古时期的韵书。韩愈生卒年为公元768——824年,按音韵学界划分属于“中古后期Ⅰ”的中唐人,从《切韵》音系历史发展情况看,作近体诗用韵应依成书于唐玄宗天宝十年(751)的《唐韵》。苏州大学钱仲联先生《韩昌黎诗系年集释》载此诗当作于“长庆三年癸卯”[3],即公元823年。据此写作时间依《唐韵》无疑。音韵学家研究认为“《切韵》原书一百九十三韵,而《唐韵》共有二百零六韵,多分出十三韵。”[4]49由于《唐韵》今只存残卷无法利用,分析昌黎诗只能用成书于“中古后期Ⅱ”的《广韵》向上推求,好在都是“中古后期”,语音变化不是太大。武汉大学教授万献初认为:“《广韵》在体例和音系上并未作多少改变,承《唐韵》之旧而分二百零六韵,多数改动都是在增字、加训上。”[4]49可见,我们用《广韵》分析昌黎例诗的用韵情况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况且今还存有成书于唐神龙二年(706)王仁昫(亦作煦)修编的三种《刊谬补缺切韵》可利用,其中宋濂跋本残缺最少,学界称为《王三》本,是研究唐诗音韵的重要韵书。再加利用《平水韵》作辅助足以可理清其用韵情况。王安石,生卒年为公元1021——1086年,按音韵学界划分属于“中古后期Ⅱ”的北宋人。荆公例诗的写作时间学界有争议,有的认为作于宋神宗熙宁元年(1068年),也有的认为作于宋神宗熙宁七年(1074),还有的认为作于宋神宗熙宁八年(1075)。《广韵》成书于宋真宗大中祥符元年(1008),是北宋的官韵,早于荆公出生年代。因此分析荆公例诗用韵情况主要利用《广韵》便可,再以《平水韵》辅之。
一、用韵部学理分析,两例诗撞韵不成立
汉语传统音韵学把韵腹和韵尾相同的韵目,在不计声调的前提下将其归为一组,称为韵部。“各韵部习惯上用平声韵的韵目来作‘部目’的代称,叫作‘举平以赅上去(入)’。”[4]57清·戴震依据一音四声相转的道理,所著《声韵考》卷二中考定《广韵独用同用四声表》,划定《广韵》61个韵部,被学界广泛认可。“只是有现代音韵学者从语音系统性上推定,戴震依《广韵》以‘黠’配‘删’、以‘鎋’配‘山’有误,或当改为以‘鎋’配‘删’、以‘黠’配‘山’。”[4]57对《广韵》韵目“独用”、“同用”的规定,王力先生认为“凡韵书中注明‘同用’的韵就可以认为同韵”。[5]《广韵》的“独用”、“同用”是继承了唐王朝的用韵规定。唐·封演《封氏闻见记》载:“国初许敬宗等评议,以其韵窄,奏合而用之。”山东师范大学副教授王兆鹏以唐代科举考试诗赋用韵为例,查考了《广韵》的“独用”、“同用”使用年代,指出:“许敬宗所‘奏合而用之’的押韵规则,用了六十年左右,直到开元二年(714)为止。”
“开元二年(714)以前的用韵很宽,与《广韵》所注‘独用’、‘同用’有很大差距,开元五年(717)以后的用韵却几乎与《广韵》的‘独用’、‘同用’完全一致。”[6]据此,分析近体诗的白脚与韵脚是否使用了相同的韵,就是应查看其是否为“同用”韵部的字。
昌黎例诗按《王三》考押平声“十虞”和“十一模”,符合唐代“同用”习惯。按《广韵》考押“虞模同用”,韵脚“酥”“都”属模韵,“无”属虞韵。白脚“处”属《王三》、《广韵》去声“御”韵。依《广韵独用同用四声表》虞韵部“虞麌遇”、模韵部“模姥暮”,二韵部皆为阴声韵无入声相配。《广韵》规定“虞模同用”。
依《广韵独用同用四声表》鱼韵部
“鱼语御”,也是阴声韵无入声相配。《广韵》规定“独用”。从韵部上看,此例诗韵脚属“虞模同用”韵部,而白脚属“鱼独用”韵部,白脚和韵脚不在同用韵部,撞韵不成立。《平水韵》已将《广韵》虞、模二韵部合并成一个虞韵部,四声相配为“虞麌遇”。鱼韵部未变与《广韵》相同,四声相配仍是“鱼语御”。一目了然,例诗的白脚和韵脚不在同一韵部,不能说是撞韵。
荆公例诗按《广韵》考押平声“山删同用”韵,符合其规定,其中韵脚“间”“山”属山韵,韵脚“还”属删韵。依《广韵独用同用四声表》删韵部“删潸谏鎋”,山韵部“山产裥黠”。而白脚“岸”系去声“翰”韵字,依《广韵独用同用四声表》属寒韵部“寒旱翰曷”,《广韵》规定“寒桓同用”,
依《广韵独用同用四声表》桓韵部“桓缓换末”。由于入声韵特殊虽然声调为仄,但与平上去三声韵尾有差别,即使用于白脚不会出现与韵脚同韵的问题,因此只要查考分析平上去三声即可。荆公例诗白脚和韵脚也不在同用韵部,撞韵也不成立。《平水韵》已将寒韵部和桓韵部合并成一个寒韵部,四声相配为“寒旱翰曷”;删韵部和山韵部合并成一个删韵部,四声相配为“删潸谏黠”。更能清楚地看出例诗的白脚和韵脚不在同一韵部。
有人问“虞模鱼”是一个“遇摄”,“元寒桓删山先仙”是一个“山摄”,上述两个例诗会不会“撞韵”。答案是否定的。韵摄是等韵学概念,“所谓‘韵摄’有总括、总摄的意义。凡是主元音相同或相近、韵尾相同或相类的转就合为一摄。”[7]摄的作用主要是把繁多的韵母归为更简单的大类而进一步系统化,以便掌握和称说,有利于等韵学研究。从实际看《切韵》音系韵书用韵规定不可能这么宽,如“山摄”统领《广韵》7个韵部28个韵,促声韵特殊不计的话,舒声韵还有21个;到《平水韵》将《广韵》把“同用”韵合并后还统领4个韵部16个韵。实际上《广韵》的韵摄划分与韵的“同用”规定也不尽一致,如“元”韵,在韵的“同用”规定中是“元魂痕同用”,在韵摄划分中却把“元”韵部归入“山摄”、“魂痕”韵部归入“臻摄”。因此说同一韵摄是不会撞韵的。但是,《广韵》“元寒桓删山先仙”7个韵部的21个舒声韵,到现代《中华通韵》中已演变成1个“安”韵部。
二、用反切原理分析,两例诗撞韵不成立
反切是古代汉语的一种传统注音方法。反切的基本原理是:被切字的读音,是取切上字的声母,再取切下字的韵母和调而得到的。《广韵》共有3874个小韵,每一小韵用一个反切。音韵学家将同形的切语用字进行了归并,得切上字472个,切下字1232个,并用科学方法将切上字和切下字分别考出声类、韵类。当然目前学者的分类有所不同,但原理是一样的。本文采用武汉大学万献初《音韵学要略》的分类结论进行查考分析。他将《广韵》分为293韵类142个韵母,其中舒声韵类91个韵母,促声韵类51个韵母。韵类是反切下字的分类,一般包括韵头、韵腹、韵尾,区别声调。韵母一般由韵头、韵腹、韵尾组成,不区别声调。这里还需要强调一个问题,近体诗押的是韵,不是韵母。韵和韵母的概念不同,韵一般包括韵腹、韵尾和声调,不包括韵头,“韵母的范围比韵小”。[7]40《广韵》中有的韵就一个韵母,有的韵两个韵母,有的韵三个韵母,有的韵最多有四个韵母。如“元”韵,包括“言”类和“袁”两个韵母。音韵学通常用“韵、呼、等”三者联合的方法来表示韵母。既然反切下字反映被切字的韵和韵母等,那么,我们不妨先查考分析白脚和韵脚的切下字韵母是否相同,白脚切下字的韵母与韵脚切下字的韵母所属韵的其它韵母是否相同,再查考白脚的切下字与韵脚的切下字所属韵是否相同或同用,再用反推的方法,得出例诗用韵是否“撞韵”。为了描述直观,本文采用武汉大学万献初教授《音韵学要略》对《广韵》反切下字的构拟,用国际音标将反切下字的韵母拟音标出。
昌黎例诗的韵脚字“酥”《王三》未收,《广韵》“素姑切[8]23。
“都”《王三》“丁姑反”[9]114,
《广韵》“当孤切[8]23,”,唐宋反切字不同,但反切字的声类和韵类相同。两韵脚字的切下字“姑”、“孤”韵母都是“模合一”,模韵只有一个“胡”类韵母,拟音[u]。韵脚字“无”《王三》“武夫反”[9]112,《广韵》“武夫切[8]19”,唐宋反切字相同。切下字“夫”韵母“虞合三”,虞韵也只有一个“俱”类韵母,拟音[ĭu]。所有韵脚的切下字属“模虞同用”韵。而白脚“处”《王三》“昌据反”[9]61,《广韵》“昌据切[8]61”,唐宋反切字相同。切下字“据”韵母“御开三”,
去声“御”韵独用且只有一个“据”类韵母,拟音[ĭo]。依“举平以赅上去”,“姥、暮”韵的韵母与“模”韵的韵母“胡”类相同,“麌、遇”韵的韵母与“虞”韵的韵母“俱”类相同,而“鱼、语”韵的韵母与“御”韵的韵母“据”类相同。可见,昌黎例诗的白脚切下字的韵母“据”[ĭo]类与韵脚“酥、都”切下字的韵母“胡”[u]类不同,也与韵脚“无”的切下字韵母“俱”[ĭu]类不同,所属韵又不同用,故白脚和韵脚撞韵不成立。
荆公例诗韵脚“间,古闲切”[8]36,“山,所闲切”[8]35。两韵脚的切下字“闲”韵母“山开二”,山韵有两个韵母,一个是例诗所用“闲”类,拟音[æn],另一个是“山合二”“顽”类,拟音[wæn]。韵脚“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