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7日,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吉鑫科技,证券代码:601218)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核实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该公告称,吉鑫科技自查发现,江阴市荣硕金属制品制造有限公司(下称“荣硕公司”)、江阴市卓驰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卓驰科技”)自2011年起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卓驰科技、荣硕公司因大熔炼项目和弥补亏损形成的资金往来共2.441亿元,而2.441亿元已经构成资金占用。上述占用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73%,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为376.20%。
控股股东包士金承诺将在本公告日起30日内归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2.441亿元。吉鑫科技提示,若包士金及关联方未能如期归还上述非经常性占用的资金,公司股票可能会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今年4月,吉鑫科技2019年年报被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原因为吉鑫科技子公司宏润风电投资的风电项目中,向荣硕公司、卓驰科技分别采购风电设备组件5300万元、9310万元。由于相关财务资料不充分,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核实该交易的真实性、完整性。
知名证券维权律师团负责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李修蛟律师认为,吉鑫科技对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予以自认,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根据《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其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
控股股东包士金承诺将在本公告日起30日内归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2.441亿元。吉鑫科技提示,若包士金及关联方未能如期归还上述非经常性占用的资金,公司股票可能会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今年4月,吉鑫科技2019年年报被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原因为吉鑫科技子公司宏润风电投资的风电项目中,向荣硕公司、卓驰科技分别采购风电设备组件5300万元、9310万元。由于相关财务资料不充分,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核实该交易的真实性、完整性。
知名证券维权律师团负责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李修蛟律师认为,吉鑫科技对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予以自认,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根据《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其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