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了社会人后,好像之前喜欢的每一样东西,都成了金钱的牺牲品。
之前喜欢的多纯粹,那现在就有多滑稽。
认识一个设计,他做图总不能添加个人色彩,毕竟作为商业用途,他必须,将自己的作品改了又改,最后成了庸俗却老板喜欢的成功品。
我又认识一个技术,8月生日他许的第一个愿望,就是将自己喜欢的东西喜欢到底,除非有一天老了跳不动了。而他喜欢的,是舞蹈。
21岁上班的时候,姐姐问我喜欢什么,我说我不知道。
其实,我一直喜欢写作,想当殿堂级的地方去瞧上一眼,远远站在那里,也可以。可哪有这么简单,三无选手登台本就是一种笑话,有些东西,放在心里就好。
22年,还算平顺,17岁时算难熬的了,考进了一所中专学校,在公交车上还被人指点,这样的小孩将来没什么出息。
所以我拼命的学,可成绩还是一塌糊涂,可就在那年,初琉送了我一个小型mp3,靠这mp3,我熬过了三年。
老一辈的人很不愿意孩子有什么偶像,毕竟,偶像就是个让我们过多去花钱的东西,当然,在这之前我也这么觉得。
可鲁迅都能通过文章去唤醒人的良知,给予困境的人力量,为什么音乐人就不能给人力量,让追梦人长出翅膀。
但我也算是理智追星,毕竟,我喜欢的是他的歌,而不是他的人。但,后来,当我了解了他之后,见到他心也会化了。
喜欢你,只为了成为你这样的人。
十年,我在黄龙见你站在最初的起点,我总在想,十年之后,我站在中专的学校,会不会感恩当年的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