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5日,美国向世界贸易组织提交了WTO改革方案,其中一项是大幅减少有资格享受“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发展中国家数量。美国提出,现在和未来的贸易谈判应当拒绝向被世界银行定为“高收入”的国家、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二十国集团(G20)国家,以及占世界贸易0.5%或以上的任何国家提供此类特殊待遇。
本博主认为,美国提议修改发展中国家成员标准有一定道理,不能各成员自报,现在世贸组织164个成员中的大多数都声称自己是发展中国家,包括韩国、新加坡以及沙特、文莱、卡塔尔、阿曼等世界上最富裕的一些国家。这是不公平的,但美国的4条具体标准很难被大多数成员接受,谈判将很激烈。
第一条标准:被世界银行定为“高收入”的国家。世界银行的“高收入”的国家标准是:人均年收入12616美元以上为高收入国家。这条基本可行。现在高收入国家享受发展中成员待遇的有21个。我国将在几年后进入到“高收入”的国家。
第二条标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这条可行。各成员应该不会有不同意见。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包括:美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