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李氏”到底怎么来的?为什么先秦古国没有个“李国”?
皋陶(公元前2220年-公元前2113年)上古四圣(尧、舜、禹、皋陶)之一,担任尧理官。其氏族历经唐虞夏三个时代,长期担任掌管刑法的“士师(理官)” 一职,后世尊为“中国司法始祖”。
皋陶提出“明于五刑,以弼五教”,主张五刑处于辅助地位,对于有过激行为或者犯有罪行的人要先晓之以理,不听教化,再绳之以法。“五教”是: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意在教育人们懂得并恪守最基本的几种关系,使人们彼此亲睦,互相谦让,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以实现一个没有犯罪行为的和谐社会,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
因为皋陶主张处罚罪犯要要先晓之以理,所以古人又将掌管刑法 一职称为“理官”。古人世袭,皋陶为“理官”其后人亦为“理官”。有一次皋陶后人避祸逃难时遇木,食果实而活其子,故以木、子发音为理者便是李字之来历。并将家族改姓为李。
“李”是古大理官之后逃难时遇木,食果实而活其子,故以木、子发音为理者。
“李”读l ㄌㄧ。
相与比述本义:指落叶小乔木,果实称“李子”,熟时呈黄色或紫红色,可食。如:李代桃僵(原用“桃”“李”共患难来喻兄弟相爱相助,后喻互相顶替或代他人受过)、投桃报李、李下不正冠(喻要避免不必要的嫌疑)、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喻
皋陶(公元前2220年-公元前2113年)上古四圣(尧、舜、禹、皋陶)之一,担任尧理官。其氏族历经唐虞夏三个时代,长期担任掌管刑法的“士师(理官)” 一职,后世尊为“中国司法始祖”。
皋陶提出“明于五刑,以弼五教”,主张五刑处于辅助地位,对于有过激行为或者犯有罪行的人要先晓之以理,不听教化,再绳之以法。“五教”是: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意在教育人们懂得并恪守最基本的几种关系,使人们彼此亲睦,互相谦让,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以实现一个没有犯罪行为的和谐社会,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
因为皋陶主张处罚罪犯要要先晓之以理,所以古人又将掌管刑法 一职称为“理官”。古人世袭,皋陶为“理官”其后人亦为“理官”。有一次皋陶后人避祸逃难时遇木,食果实而活其子,故以木、子发音为理者便是李字之来历。并将家族改姓为李。
“李”是古大理官之后逃难时遇木,食果实而活其子,故以木、子发音为理者。
“李”读l
相与比述本义:指落叶小乔木,果实称“李子”,熟时呈黄色或紫红色,可食。如:李代桃僵(原用“桃”“李”共患难来喻兄弟相爱相助,后喻互相顶替或代他人受过)、投桃报李、李下不正冠(喻要避免不必要的嫌疑)、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