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时评】让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成为自觉
发布时间:2024-06-05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慎独自律,修己安人”。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主动对照标准找差距、对照问题查根源、对照要求明举措,努力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中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用心学纪,永固思想之源。“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从建党初期的“三大纪律六项注意”的革命纪律到“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时代要求,再到逐步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纪律体系,书写了共产党人攻克一个又一个“娄山关”、翻过一座又一座“腊子口”的“关键密码”。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重点聚焦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原原本本、一条一条把各项纪律规定搞清楚,把为什么修订、改了哪些地方、修订背后的考量等弄明白,做到学深学透学到位,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变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知纪明纪,严修律己之行。“心有所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前所未有,铲除腐败土壤的力度前所未有,广大党员要慎独慎初慎微慎欲,以谨慎之心对待权力、以淡泊之心对待名利、以警惕之心对待诱惑,时刻自重自省,严守纪法规矩。2023年修订的《条例》在2018年基础上,突出了全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经常性的管理监督,进一步落实纪法衔接条款,充分体现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党员干部更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使命,明晰自己的行为准则和底线,搞清楚能干什么、弄明白不能干什么,始终做到不越“雷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