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招标采购最新法律法规及国企操作规范与管理实务、审计监督热点案例分析”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去年底,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明确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不得限制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出具保函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27号),也对加快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此外,国务院国资委持续开展的中央企业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也对中央企业招标采购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目前,国有企业招标采购活动依然存在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不 到位,违法发包、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问题。作为审计巡视部门重点关注的招标采购领域,如何依法依规开展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兼顾防范合规风险和实现降本增效两大目标,也是很多国有企业关注的议题。
为帮助招标采购从业人员全面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工作效率、构建采购管理制度、依法合规地实施招标和非招标采购工作,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采购人员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特举办此次培训班,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一)最新国企采购招标政策规制及风险防范
1.国企必须遵循的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适用;
(1)《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修订方向介绍;
(2)国家各部委关于招标采购领域规范性文件解析;
(3)《中共中央国务院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影响分析;
2.《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解析;
(1)国有企业招标采购相关规范性文件适用与解析;
(2)发改委等13部委发布1117号文件的背景与意义;
3.国务院国资委供应链体系相关政策文件解读与经验分享;
(1)国资委《关于开展采购管理提升对标工作有关事项》介绍;
(2)招标采购数字化转型探索与供应链管理经验分享;
(3)国有企业数字化供应链成熟度的分级评估与发展路径;
4.国有企业招标采购相关规范性文件适用与解析。
(二)团体标
去年底,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明确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不得限制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出具保函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27号),也对加快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此外,国务院国资委持续开展的中央企业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也对中央企业招标采购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目前,国有企业招标采购活动依然存在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不 到位,违法发包、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问题。作为审计巡视部门重点关注的招标采购领域,如何依法依规开展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兼顾防范合规风险和实现降本增效两大目标,也是很多国有企业关注的议题。
为帮助招标采购从业人员全面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工作效率、构建采购管理制度、依法合规地实施招标和非招标采购工作,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采购人员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特举办此次培训班,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一)最新国企采购招标政策规制及风险防范
1.国企必须遵循的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适用;
(1)《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修订方向介绍;
(2)国家各部委关于招标采购领域规范性文件解析;
(3)《中共中央国务院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影响分析;
2.《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解析;
(1)国有企业招标采购相关规范性文件适用与解析;
(2)发改委等13部委发布1117号文件的背景与意义;
3.国务院国资委供应链体系相关政策文件解读与经验分享;
(1)国资委《关于开展采购管理提升对标工作有关事项》介绍;
(2)招标采购数字化转型探索与供应链管理经验分享;
(3)国有企业数字化供应链成熟度的分级评估与发展路径;
4.国有企业招标采购相关规范性文件适用与解析。
(二)团体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