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女教师之故?
2018-03-29 16:39阅读:
古都西安**学院一女教师反映其被自己的直属领导黄某多次性侵,并遭该领导威胁不许将此事说出去,否则就会让其“饭碗”不保。因为此事,她已多次向学院院长反映,但都无果而终。3月27日,西安**学院官方网站发布回应称,解除与黄某的劳务关系,同时学校保留追究黄某其他责任的权利。对当事女教工暂时停止工作,由校工会、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给予必要的生活帮助和心理疏导。
关于大学老师潜规则女学生或女教师的新闻每年都会发生几起,甚至更多。几年前,北大国际关系学院女留学生王静实名举报该院副教授余万里,自称遭其性侵犯。中央音乐学院一名70岁博士生导师、教授自曝曾与一名报考该校博士研究生的女学生发生肉体关系,并收受该生10万元贿赂,以助其顺利考博。中央美院教授丘挺潜规则多位女大学生,还曾对外公然炫耀,能搞到女人是他的本事,没本事的男人只能搞一个女人。
每次在大学丑闻曝光之后,舆论都会以“师德败坏”一语蔽之,但这解决不了问题,大学的问题不能指望提高师德来解决。如同川美副教授的道歉,称自己“酒后失当行为”一样,如此的轻描淡写。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今天的大学似乎并没有敏感的耻辱感,对当事教授的处理,总是轻描淡写。如当年北京交大的考研泄题事件,在学校发了一则被指具有明显袒护意图的声明之后,也草草收常对当事人的处理都是如此,就更别提由此启动相关制度的建设了。但如何保护女性,对当事教授进行严惩,只是一方面,更需要从制度上加以防患。
大学校领导或教授能
进行猥亵的资本,却是一个需要探讨的问题。当下我国的校领导权力,出现了一个极不对称的“权力图谱”:一方面,教授在治校方面,基本被行政官员边缘化,学校如何治理,根本没有参与的机会和权力;另一方面,教授尤其是研究生导师们,却在治学生方面处于绝对的“垄断地位”,甚至可以这么说,导师们把“门徒”的小命都捏在了自己手中。可以这样说,校领导对教师有绝对的权力,教授对学生也有绝对的权力。
具体来说,广大研究生,没有导师的同意和签字,学生无法参加论文答辩;没有导师的推荐,学生也无法在这一专业中得到一个较好的就业机会,包括由研究生保送博士、由博士到博士后站锻炼的机会。尤其像历史考古那样相对“冷门”的专业而言,就业情况更是要依赖于导师的资源,弟子们不得不对导师绝对服从。遇到有责任心的导师则可,遇到一些“叫兽”,则男同学难免成“打工仔”,女同学难免被欺凌。这大概就是女大学生容易被潜规则的根源。
研究生与导师之间地位上的严重不对称,是造成“诱奸”的主因。这样的“诱奸”故事,并哪一所大学的“专利”。2013年5月份,中央美院教授丘挺的妻子试图跳楼被人救下,跳楼原因是,丘挺曾“潜规则”多位女大学生;再比如,某地质大学曾曝光教授要求女学生到其住处“写论文”;此外,某传媒大学也曾曝光博士招生既收钱又潜规则女研究生的传闻……
在教育乱象层出不穷的今天,无论是校长抄袭还是院士造假,抑或教授潜规则女学生或女教
师,大学的丑闻似乎永远没有了尽头。大学和大学教授的如此境遇,不但使大学作为社会灯塔的作用消退,而且,会加速公众对整体高等教育的不信任。当国内一流高校,都频频与丑闻为伍,这样的大学,怎么和世界一流大学竞争,又怎样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呢?不建立制约各种丑闻发生的管理制度,不努力恢复大学的教育声誉和学术声誉,大学或会成为丑闻的高发地,不论是自身发生的丑闻还是“被丑闻”。叫“潜规则”也好,叫“诱奸”也罢,真正的问题绝非是教授们都有兽性大发的爱好,而是在学术与研究生招生的那一亩三分地里,教授的权力并没有得有到效的约束——这才是真正的春药。这也警醒我们,对任何权力都必须保持足够的警惕。
不仅仅在高校,在小学年轻女教师要进级,要评职称(尤其是高级职称),要评聘岗位,特别是破格晋级,碰上好这一口的领导那必须脱裤子。所谓男的“提前(钱)”考虑,女老师“日后”再说的“潜规则”已经非秘密。必须深化改革,一定要改变小学高级职称条件,不能只看脸蛋腰身,主要依据教龄长短,现在一些头脑灵活年轻老师钻政策空子,弯道超车,早早享受高级职称待遇,无人管理,没有担子,没有压力,混同一般,早早开始混日子,不在思进取,脱一次裤子一劳永逸,形成风气,危害大焉,现实小学高职制度已经是阻碍学校发展的痈疽。
所以
我们很有必要问一问,校领导性侵女教师的事件仅仅是发生在一校之内的丑闻吗?学校的的故有“风气”一日不改,学校里就可能随时潜伏着面目可憎的“副院长”、“副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