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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说新语·范宣子(范宣)

2018-09-10 08:45阅读:
德行第一·第38则
  范宣年八歲,後園挑菜,誤傷指,大啼。人問:痛邪。答曰:非爲痛,身體髮膚,不敢毀傷,是以啼耳!宣潔行廉約,韓豫章遺絹百匹,不受。減五十匹,復不受。如是減半,遂至一匹,既終不受。韓後與範同載,就車中裂二丈與範,云:人寧可使婦無褌邪。範笑而受之。


翻译:
范宣八岁时,在后园挖菜,不小心弄伤了手指,就大哭起来。有人问:“疼吗?”他回答说:“不是因为疼,人的身体四肢头发肌肤,都是来自于父母,不该随意毁伤,因此才哭!”范宣为人廉洁简朴,豫章太守韩伯送给他一百匹绢绸,他不接受;减去五十匹,仍不接受;就像这样一半一半递减,直到剩下一匹绢,仍然不接受。后来,韩伯与范宣同车出游,韩伯便在车里撕下二丈绢绸给范宣
,说:“作为丈夫难道能让妻子没有衣裤穿吗?”范宣才笑着接受了。

  1. 范宣:字宣子(《晋书·儒林传》作宣子,刘孝标注引《宣别传》作子宣),博通典籍,精于三礼,终身不仕,以讲授儒学为业,与范宁并称“二范”。
  2. 不敢毁伤:人的肌体是父母所赐予,自己应当保护好,不要有任何毁坏损伤,这是儒家孝道的基本要求,即《孝经》所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范宣年仅八岁,因为手上轻微损伤而啼哭,深明儒家孝道,故受到称赞。
  3. 洁行:品行高洁。廉约:廉洁俭约。
  4. 韩豫章遗绢百匹:韩豫章,指韩康伯,名伯,字康伯,东晋玄学思想家,精于易学,曾任豫章太守,故称韩豫章。遗,送给。匹,长度单位,一匹四丈。
  5. 既终:始终。
  6. 同载:一同乘车。
  7. 浑: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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