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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租赁交易中的风险金、资产管理费与租息 贵银租赁总裁    罗晓春

2017-05-11 13:37阅读:
金融租赁交易中的风险金、资产管理费与租息
贵银租赁总裁 罗晓春
金融租赁的交易结构,按国际惯例,往往不是仅有一个租息,而是由三个部分组成:租赁风险金、资产管理费和租息,且租金(租赁本金+租息)是多次、以多种方式偿付。三个因素共同构成承租人的融资成本IRR。而且,金融租赁用IRR,比用简单的利率,能更精确反应客户的融资成本。
一、租赁风险金
租赁风险金是出租人同意租赁交易的前提条件之一,是租赁客户自筹资金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自筹还包括承租人的首付款),如果承租人自筹比例过低,违约的风险则高。
风险金可降低出租人的实际债权比例和风险,又能提高出租人的收益(通常风险金不计成本)。
风险金俗称租赁“押金”,也叫租赁保证金,是从经营性租赁发展而来的交易惯例。
风险金最重要的一个用处是承租人因经营的波动,一时出现付租困难,可以风险金垫付租金。垫付后往往要求在下一次付租前,如数补足垫付的租金,并承担垫付期间相应的利息。
风险金的比例通常为5-20%,且以5-10%为多,通常要求风险金不低于1-2期租金的额度。风险金往往在租赁结束后返还客户。当然也可约定以风险金抵扣最后的租金。
因此,金融租赁设置租赁风险金,是全球金融租赁的交易惯例,是完全符合金融租赁交易的规律。与银行发放信贷后要求客户作存款回报,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从数量上说,银行作回报的数额往往是贷款的0.5-2倍),切忌混为一谈。
二、资产管理费
金融租赁与银行信贷相似之处在于都是债权管理人,其最大的区别在于金融租赁更是一个资产管理人——金融租赁对租赁物的管理是该债权存续期内终身的。租赁物管理包括租赁物询价、质量对比、租赁物交付、标识、人行征信系统的公示、租赁物的维护与使用——避免掠夺式的过度使用、二手设备的流通规定与价格曲线判断以及二手设备的回收预案等。因此金融租赁交易中单独收取资产管理费既是惯例,也是合理的。
资产管理费(有的叫手续费)的收取方式有多种,一是期初一次收取,由出租人按权责发生制在租期内分期计入公司收益。二是每年收取。每年收取约定金额不变的资管费,其依据资产监管工作是一样的,不因债权额大小而有差异。三是每年年初随租赁债权余额按比例收取,即比例不变而金额递减,这更多地是与租赁债权相关联而安排的。
可见,租赁资产管理费是金融租赁服务中相对独立,具有明确行为内涵的管理活动及相对应的收费,是金融租赁综合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租赁综合营收的合理构成。与银行信贷价外(利率之外)收费不可同日而语。
三、租息
租息是租赁本金衍生的增值部分。由于金融租赁要求多次还租(通常每年不低于2次),且不得先还息最后还本------即每年都得偿还一部分本金,因此租息一般是按照利随本清方式,以本金余额不断递减来计算租息的。也有极少部分,强调租赁融物的性质,以不递减本金方式——以恒定租息方式计收,后者的内部收益率IRR更高。
不同的还租方式也会影响IRR。比如,付租频率越高,即付租间隔越短、回收越快,IRR越高;租前付租比租后付租的IRR更高。
租息是金融租赁的营业收入,按增值税计税原则,来自银行的贷款利息和发债的利息可以抵扣。现在金融租赁运营资金来源多样化,通过租赁债权或租赁收益设置信托可以筹集资金,ABS及类ABS也可筹集资金,还有非银行股东存款等。新型的资金来源所支付的资金成本,如果不能抵扣,将极大提高租赁成本,影响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我们急切呼吁税务主管部门及时细化税收政策,鼓励、支持金融租赁(在多元化资金来源方面)的创新发展。
当然,不同客户有不同的诉求,也接受不同的报价方式。因此,在不同的租赁业务中,有租赁价格三要素的不同组合。从极限来说,也可能是以一个要素(比如单一的风险金、单一的资产管理费或单一的利率)成为租赁价格,以充分体现融资租赁的个性化定制服务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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