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招商银行“一卡通”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1-05-08 15:59阅读:
关于做好2021年招商银行“一卡通”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同学:
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推动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今年招商银行将继续对我校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进行资助。根据《南京师范大学“招商银行‘一卡通’助学金”评定方法》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评定等级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心理学院分配名额为1名
二、评定程序:
电子材料:
1、学生在一站式系统申报招商银行“一卡通”助学金
2、填写汇总表(附件3)
请将汇总表以“姓名+招商银行”的形式命名于5.10(周一)下午17:00前发送至957324605@qq.
com。
(转学校通知)
一、评定对象及条件
评定对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全校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学生(不包括成人教育及带薪和外籍学生)。其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为: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没有违纪行为或不在处分期间;
2.品德优良、道德高尚;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上一学期无不及格科目;
4.生活节俭、艰苦朴素;
5.立志完成学业后为祖国建设服务。
二、评定名额及标准
各学院院的指标分配见附件1,每名学生奖励2000元。
三、评定程序
1.学生在一站式系统申报招商银行“一卡通”助学金,并将系统生成的审批表打印(附件2)。
2.学院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核,对照评奖条件严格把关,结合申请学生本学年已受资助情况综合考虑,务必严格标准、实事求是,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认无误后,填写推荐意见。如推荐学生不符合评奖条件,由于评奖工作程序限制,将不再接受重新推荐。
3.经学院初审并公示后,填写《招商银行“一卡通”助学金汇总表》(见附件3),由院党委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4.学生工作处将材料汇总后,报送至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评审。评审完毕后,同时在学校网站上对拟定获资助学生进行公示,根据核准和公示结果确定获资助学生名单。
5.对已确定的获资助学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助,追回资助金,并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处理。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认真重视招商银行“一卡通”助学金资助对象的遴选工作,严格按程序确定受助对象,确保遴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同时,要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思想教育,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鼓励他们积极向上、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
学生工作处
(部)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