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主要形成了以下几项程序——
(一)停尸——回族人停止呼吸后,在身旁守候的阿訇或亲人,要当即给亡人瞑其眼,合其口,顺其手足,理其发须,还要整好尸体,把头扶向右侧。人逝世后不能停在睡觉的床上,有条件的要安排在通风凉爽的客堂大厅,如住房紧张或家境贫寒,可在客房地上铺上席子或停尸床。将尸体安置于上面,但不能停放在伙房。停尸必须使亡人头北脚南仰卧。面稍向干西。并在尸体上要覆盖一块洁净的白布单。与此同时,要派人分头通知本坊教长及亲戚朋友,邻里乡亲。并在直系亲属中。推选出几位有组织能力和处理丧事经验的人,管好迎来送往、丧事费用等事情。
(二)善面——回族也叫探“埋体”(尸体)。这一程序相上干汉族向遗体告别。当阿旬、满拉、亲朋、乡邻来丧主家后,在向丧主和亲属表示哀悼后,到停尸房揭开亡人头上覆盖的白布单。看看面容。然后根据亡人的年龄、去逝的原因。多方而劝说丧主家不要过于悲哀和号淘大哭,讲述人生客观规律。回族反对丧家拍胸抓发、跺脚喊叫的怨恨之哭。回族在“善面”过程中,忌向亡人行鞠躬礼,忌丧家妇女、小孩跪在地上回礼。同时,如是夫妻一方死了,只许在亡人净身前。“善面”哭泣,净身以后不许再看面容。回族在人亡后若当天未能埋葬,还得“坐夜”,一般要请一位深明伊斯兰教义的长者看守亡人。“坐夜”者要身上干净(洗过大净),停尸的孩子要点上香烛直到天明.为了消磨时间,“坐夜”者要给丧主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