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律诗写作之“对”和“粘”
醉月诗苑
从格律基本格式中可以看出,第一句和第二句的平仄是相反的,这叫“对”。第三句和第四句的平仄也是相反的,这也是“对”。然而第二句和第三句,从头两个字来看,平仄却是相同的,这叫“粘”。简而言之,“对”就是“平对仄”或“仄对平”,“粘”就是“平粘平”,“仄粘仄”。格律诗要求做到这种“对”和“粘”。
按照诗律学的术语,从一首诗的开始算起,每两句叫做一“联”,每联中的上一句叫“出句”,一下句叫“对句”。这样也就是说,每一联的出句和对句必须相“对”,上一联的对句和下一联的出句必须相“粘”。检查一首近体诗是否遵循“对”和“粘”,一般看一句诗的头两个字,由于第一个字有时可平可仄,所以实际上主要以第二个字衡量“对”和“粘”的标准。
如王之涣《登鹳雀楼》:
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
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此诗中,第一句中的“日”字是仄声字,第二句中的“河”字是平声字,符合“对”的要求,第二句的“河”字与第三句的“穷”字都是平声字,符合“粘”的要求。第三句的“穷”字是平声字,而第四句的“上”字是仄声字,又符合“对”的要求。
如果对句不对,叫失对;如果邻句不粘,叫失粘。失对和失粘都是近体诗的大忌。相比而言,失对要比失粘严重。
粘的规则确定得比较晚,在初唐盛唐诗人的诗中还经常能够见到失粘的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