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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两用中”的另类解读

2018-09-19 17:49阅读:
《礼记·中庸》有孔子所言:“舜其大知也与!舜好问而好察迩言,隐恶而扬善,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其斯以为舜乎?”这是孔子对中庸做出的通俗解释,并说明了中庸做法起始于虞舜。后人理解时,认为这是孔子从虞舜行为中得出的心法,所谓心法就是支配行为的想法。
后世流行以下解读,孔子说:“舜有大智慧啊!他喜欢询问且喜欢审察那些浅近的话,他隐瞒别人的坏处,表扬别人的好处。他掌握好两个极端,对民使用折中的办法,这就是为何他被尊称为舜啊!”“执两用中”就这样被提炼出来了。做上述详细解读时,就发生了心路混乱。问题出现在如何解读“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此言“其”指代对象是什么?按照上述理解,“其”应该指代善和恶。“用其中”理解为把善和恶做折中,这应该是非善非恶之举。如果非善非恶做法用于民,就与“隐恶而扬善”之举相悖。对于天下王虞舜而言,他的扬善之举应该达到了至善程度,没有人能超过的境界,这应该作为善的极端看待。如果虞舜做法是非善非恶,这能算是圣人之举吗?这样的解读不可取。
“其”理解为扬善是唯一选择。扬善是一个行为过程,贯穿于一件事的始终,而非表现在某个环节。《礼记·大学》有孔子所言“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此言本末、始终都应视为两端。孔子认为,能知万物先有根本而后有末梢,人事先有起始而后有终结,这就与道接近了。清楚了想做什么事和取得什么样成果即要达到哪个目标,做到分清性质和类型,这就是“格物”。再查找典籍中前人做同类事的成功范例,并学着去做,这就是“致知”。然后坚定不移地付诸行动,做到善之善终,这就是“诚意”。“正心”就是要做到心无旁骛,做事过程中不能改动预定的目标,即不能起邪念。由此可推知,“执其两端”应理解为“把握住扬善行为的起始和终结这两端”,即始端和终端。“用其中于民”应理解为扬善行为过程中都要心里想着为民。这个中是始端和终端之间的中间环节,而非对善和恶做折中,扬善本身就是中(动词,四声)道。孔子强调动机、过程和结果要统一,为民做事全过程都要符合道,即扬善。
折中之说属于调和论,大众的形象说法是和稀泥,把孔子的通俗说法曲解为形象比喻,与孔子思想根本不符。《论语》中孔子有言“攻乎异端,斯害
也已。”有些后人也用形象说法理解,比喻为绳索两个端头,彼此对立和互为异端。这种理解几乎近于无厘头。根据孔子对中庸的解释,做事时动机、结果不能扬善即不中道的言行都属于异端,即凡事中道的正端只有一个,异端可以有很多,无论是哪一个,都应该将其制止而不能让其泛滥。
《论语·先进篇》有:子贡问:“师与商也孰贤?”子曰:“师也过,商也不及。”曰:“然则师愈与?”子曰:“过犹不及。”这段对话意思是,子贡问孔子,子张和子夏哪个更贤明一些。孔子说子张常常超过周礼的要求,子夏则常常达不到周礼的要求。子贡又问,子张能超过是不是好一些?孔子回答说超过和达不到的效果是一样的。理解这段对话时,必须引入孔子没有直接说出来的对照标准即周礼,否则过和不及之说就让人无所适从。过和不及要有一个对照标准,许多后人理解对照标准是中。做如此理解相当于不做理解,形象思维所致。不说出对照标准而只说中,需要一个特定语境,在这个语境中人们对于对照标准有共识,否则就会各抒己见而争论不休。一般而言,对照标准应该是道,在心法中,支配做事的想法应该符合道,即想法要中道。道具有唯一性,不中道的想法都是异端邪念,即心不正。所以孔子对弟子讲:“《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
《论语》中收录了孔子运用“执两用中”的一个实例。《论语·子罕篇》有:子曰:“吾有知乎哉,无知也,有鄙夫问于我,空空如也,我叩其两端而竭焉。”孔子向弟子讲他经历的一件事,说明怎样运用“执两用中”。孔子说:“我什么都懂,不是啊。有个鄙夫问我一件事,我对此一无所知,我问清楚了这件事的始终和来龙去脉,就把这件事完全搞清楚了。”这是孔子认知陌生事即获得知识的一个途径,符合“物有本末,事有始终,知所先后,则近道矣”的说法。
《论语·子路篇》有:子曰:“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孔子认为人不得中道而冒然行动,必然是盲目冒进或畏首畏尾。盲目冒进者是胆大妄为,畏首畏尾者达不到预期目的。这是用中的另一种形式,只有支配行为的想法中道,才能做到中行。《论语》和《中庸》中许多篇幅记录了孔子阐述中庸言行的范例。
“执两用中”之说来自于远古圣人虞舜的做法,在此不得不提及虞舜的一句名言。《尚书·虞书·大禹谟》记载了虞舜禅让天下王位时对夏禹所言,也是对夏禹的嘱托和告诫,其中有后人皆知的名言“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后人对此言解读不尽一致。此圣言的大概意思是,人应该时刻有危机感,道心无时不在且无事不有,道心纯粹且唯一不二,人心应该不懈地执著且竭尽全力保持与道心同一。
从修辞上理解,“允执厥中”的执和中都应做动词谓语用,即中应和“一矢中的”的中同声同义,而非作方位名词用。在此言中,厥不能作动词用,如果中作方位名词用,就会让人费解,“允执厥中”就显得词不达意了,古汉语文字表达的简捷优美和寓意深刻也就荡然无存了。
究其实质,“执两用中”是儒家推崇的言行基本法则,儒道是基本准则。如果没有准则,法则就失去了用场,弄清何谓儒道更为关键。这如同人们走路,嘴上说一定要沿着正道走下去而不要走邪路,如果脚下没有路可走,只是说说而已。《论语·卫灵公篇》子曰:“道,不同,不相为谋。”孔子认为读书人不能谋事于执道不同的当局者,这就表明当时天下对道有不同的说法。《论语·八佾篇》有:子曰:“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孔子赞同周礼承载的道,排斥对道的其它说法。此道就是儒道,怎样能对儒道有知,这是另一个话题。儒道如同前人已经走过的路,而非需要前行者自己探索开辟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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