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正平股份,603843)在2024年3月30日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依据认定情况,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正平股份及金生辉等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共计690万元。
索赔条件:于2022年4月29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购买正平股份(603843)股票,并于
索赔条件:于2022年4月29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购买正平股份(603843)股票,并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