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司法厅关于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的实施意见
2024-04-04 17:59阅读: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关于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粤检会字〔2024〕1号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为进一步健全虚假诉讼防范、发现和制裁机制,维护司法公正、司法权威,促进社会诚信有序、和谐稳定,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制定《关于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司法厅
2024年3月13日
关于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对虚假诉讼行为的防范和惩治,维护司法公正、司法权威,促进社会诚信有序、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