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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的应收未收利息增值税处理

2017-02-03 06:40阅读:
金融企业的应收未收利息增值税处理

双易聊税的博客 2017-02-03

如,一般纳税人甲银行201611向乙企业提供了1000万元的贷款,期限1年,按季度结算利息,年利率6%2016年未收到乙企业的利息。对甲银行的应收利息的增值税和会计事项作出处理。
《财政部关于缩短金融企业应收利息核算期限的通知》(财金[2002]5号)第一条规定,“贷款利息自结息日起,逾期90天(含90天)以内的应收未收利息,应继续计入当期损益;贷款利息逾期90天(不含90天)以上,无论该贷款本金是否逾期,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不再计入当期损益,在表外核算,实际收回时再计入损益。”第二条规定,“对已经纳入损益的应收未收利息,在其贷款本金或应收利息逾期超过90天(不含90天)以后,金融企业要相应作冲减利息收入处理。”
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四条规定,“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
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20163月:
甲银行计算当期利息额=1000×6%÷12×3=15万元
借:应收利息150000
贷:利息收入141509.4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490.57
(二)20166月:
甲银行计算当期利息额=1000×6%÷12×3=15万元
借:应收利息150000
贷:利息收入141509.4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490.57
(三)20169月:
1、当期应收未收利息收入处理
甲银行计算当期利息额=1000×6%÷12×3=15万元
借:应收利息150000
贷:利息收入141509.4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490.57
220163月应收未收利息处理
1)账面处理
20163月应收未收利息15万元,逾期超过90天以上,应当冲减当期收入15万元。
  借:应收利息 -150000
   贷:利息收入 -141509.4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490.57
2)表外处理
因为20163月的应收未收利息逾期超过90天,需作表外处理:
收:逾期贷款应收利息(表外科目)——乙企业150000
(四)201612月:
1、当期应收未收利息收入处理
甲银行计算当期利息额=1000×6%÷12×3=15万元
借:应收利息150000
贷:利息收入141509.4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490.57
220166月应收未收利息处理
1)账面处理
20166月应收未收利息15万元,逾期超过90天以上,应当冲减当期收入15万元。
  借:应收利息 -150000
   贷:利息收入 -141509.4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490.57
2)表外处理
收:逾期贷款应收利息(表外科目)——乙企业150000
逾期贷款应收利息(表外科目)——乙企业的累计余额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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