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四计》(简读本)——第三十八计借尸还魂
2022-05-16 14:18阅读:
原书解语
有用者,不可借;不能用者,求借。借不能用者而用之。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
译文:有用的东西,别人不可能借给我使用;不能用的东西,别人还求我去借。借不能用的东西而利用它,如《易·蒙》上所说:“不是我有求于幼稚愚昧的人,而是幼稚愚昧的人有求于我。”
原书批语
换代之际,纷立亡国之后者,固借尸还魂之意也。凡一切寄兵权于人,而代其攻守者,皆此用也。
译文:每次改朝换代的关键时刻,新生力量往往拥立已亡前朝国君的后人为新君,号召天下推翻当朝的做法,原本就是“借尸还魂”的谋略。凡是将兵权寄托在某人名下,而以代理之名实际掌管征伐固守大权的人,也都是这种用法。
计谋精要
借尸还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