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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人事档案材料构成

2023-12-13 09:29阅读:
教师人事档案材料构成
干部档案正本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干部情况的材料构成。内容及其分类:
第一类 履历材料;
第二类 自传材料(以主要记述个人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的个人资料入自传);
第三类 鉴定(包括学校鉴定、提拔任用组织鉴定)、考核(包括年度考核、教育系统考核)、考察材料(包括干部试用期考核材料、提拔考察材料、离任审计材料);
第四类 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业务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考绩、审批材料);
特别说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过渡申请表、教师定期注册申请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登记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干部学历更改申报表、干部学位更改申报表等均放入第四类。
第五类 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和依据材料,党籍、参加工作时间等问题的审查材料,服现役政审材料、入党政审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高中毕业生家庭情况调查表、高校思想品德考核表、计生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
第六类 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第七类 奖励材料(包括科学技术和业务奖励-包括:政府表彰、人社与教育联合表彰、工会妇联共青团表彰,英雄模范先进事迹,特级教师评审申报表);注:特级教师是荣誉,不是职称,归档“奖励类”。
第八类 处分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免于处分的处理意见);
第九类 录用、任免、聘用、转业、见习期满转正定级、工资、待遇、出国、退(离)休、退职材料及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等材料;
第十类 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包括大学生毕业分配派遣单、干部介绍信、健康体检表、档案缺失证明)。
教师
人事档案材料排序
档案材料排序的基本方式:(一)按档案材料形成时间排序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第七类、第十类材料;
(二)按档案材料内容的主次关系进行排序的:第五类、第六类、第八类材料。其中第五类、第八类材料的排列顺序为:入党政审材料,上级批复,结论或处分决定,本人对结论或处分决定的意见,调查报告,证明材料,本人检讨或交待材料等,其证明材料应根据每份材料所证明的主要问题相应集中排列。第六类材料,入团志愿书应排在入团的其他材料之前(志愿书-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应排在入党的其他材料之前(志愿书-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党员登记表等可按时间先后依次排序;
(三)第九类材料可根据不同层次干部的档案材料情况,采用按时间顺序或按材料性质相对集中排序。按材料性质相对集中排序的方法是:1、工资情况的材料;2、任免材料;3、出国、出境材料;4、其它材料。每种材料再根据形成材料的时间顺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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