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合并病证治分享4(伤寒阳性过程的合并病1)
2023-06-05 21:38阅读:
1.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撤,因转属阳明,续自汗出,不恶寒;若太阳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如此可小发其汗,设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当解之,熏之。若发汗不撤,不得言阳气怫郁不可越。当汗不汗,其人烦躁,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气。但坐以汗出不撤故也。更发汗则愈。何以知汗出不撤?以脉涩故知也。
本条在原著第48条(太阳篇)。郭老讲:此条自“下之为逆”以上为仲景原文,“如此可小发其汗”以下是后人注语误入正文。
本条是说太阳传变阳明的表现是太阳证结束阳明证出现。阳明证的特征是发热恶热濈濈然汗出,而太阳病的特征是发热恶寒。若阳明证发热汗出而渴太阳证之恶寒不结束是太阳与阳明并病。太阳与阳明并病,太阳病势向表,当汗解,若仅据阳明证而用下法则违反因势利导的治疗原则造成坏病。太阳阳明并病应先表后里,即先解太阳之表后治阳明里病。文中说的“汗先出不撤”是指太阳过程中发汗汗出不撤退,继续自汗出。不撤,并非不彻底之意,若以为汗出不彻底而更发汗必导致大便硬、谵语。
何以知道“如此可小发其汗”以下为后人注语?一是,此人主张“小发其汗”,且用火熏之法。大家知道,伤寒从无用火熏之治法。并且张仲景数次列举火造成的坏病。二阳并病张仲景本有治法,即“阳明病,脉迟,汗出多,微恶寒者,表未解也,可发汗,宜桂枝汤。”(234条)太阳病传变阳明是以内因为根据的,并非是因初得病时发其汗。二是,注者不解文意。反说“但坐以汗出不
彻故也。”坐指获罪的因由,就是得病的原因。注者把形成二阳并病的原因归咎于汗出不彻,且说以脉涩而知汗出不彻,要更发汗。涩脉的病机为血少气衰,决不可发汗而夺其血。此类错误浅显,一看便知不是仲景文字。(待续)
(此处所讲的内容,主要来源于本人恩师郭生白大医所著的《伤寒六经求真》,根据本书产权代表的声明,书中内容可以用于公益传播,如果从事营利性活动应当经授权,本人传播的中医知识,纯属公益,不带任何盈利性,目的是:把大德们的临床经验传播给大家,让大家有病自己治,免受庸医危害。由于水平有限,阐述的内容肯定有不到之处,恳望智者、大德指导、指教,末学将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