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发现没有,最近几年,相关部门对公转私查的是越来越严格了,而且可以看出的是,这种情况从税务和银行合作以后,尤为明显,只要交易太频繁或者单笔交易过的账户,大都有可能受到稽查。
为了依法严惩非法资金结算支付业务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活动。早在前年,央行就已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大额交易报告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银发〔2018〕163号)。根据该通知要求,2019年1月1日起,包括微信支付,支付宝等在内的非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以下交易情况必须上报:
1、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收支。
2、非自然人客户支付账户与其他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含20万美元)的款项划转。
3、自然人客户支付账户与其他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含10万美元)的境内款项划转。
4、自然人客户支付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转。
公转私有什么风险?
1、有偷税漏税的嫌疑:
公司财务做账的时候都是需要原始凭证的,但是很多通过个人账户转出去的款项账目不透明,没有依法纳税凭证,很可能不会提供增值税发票,这就有偷税漏税的嫌疑了,企业有面临巨额补税的惩罚。
2、挪用公款的嫌疑:
公司账户一定是要摆在明面上有据可查的,而由公司账户转入老板的私卡中,就很难区分底项款是公用还是私用,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的资金必须收到严格的监管,不可以挪用公用,一旦发现有挪用公款的行为,严重的将会判罪入刑。
3、有洗钱的嫌疑:
一旦个人账户大额收款累计次数过多,就会银行列入重点监
为了依法严惩非法资金结算支付业务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活动。早在前年,央行就已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大额交易报告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银发〔2018〕163号)。根据该通知要求,2019年1月1日起,包括微信支付,支付宝等在内的非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以下交易情况必须上报:
1、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收支。
2、非自然人客户支付账户与其他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含20万美元)的款项划转。
3、自然人客户支付账户与其他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含10万美元)的境内款项划转。
4、自然人客户支付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转。
公转私有什么风险?
1、有偷税漏税的嫌疑:
公司财务做账的时候都是需要原始凭证的,但是很多通过个人账户转出去的款项账目不透明,没有依法纳税凭证,很可能不会提供增值税发票,这就有偷税漏税的嫌疑了,企业有面临巨额补税的惩罚。
2、挪用公款的嫌疑:
公司账户一定是要摆在明面上有据可查的,而由公司账户转入老板的私卡中,就很难区分底项款是公用还是私用,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的资金必须收到严格的监管,不可以挪用公用,一旦发现有挪用公款的行为,严重的将会判罪入刑。
3、有洗钱的嫌疑:
一旦个人账户大额收款累计次数过多,就会银行列入重点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