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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基本原则探讨:怎么测?测什么?谁来测?

2018-08-07 00:08阅读:
自2001年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以来,我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很快,诸如新课程标准制订与修订、教材的编写、师资的培训等,都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但与此同时,学校艺术教育作为整个学校教育中的最薄弱环节这一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学校,艺术师资缺额大、艺术课程开课率低、艺术活动参与面小的状况普遍存在,据不完全统计,大约有50%左右的农村孩子甚至根本就没有享受过最基本的艺术教育。如何采取有效举措来改变艺术教育面临的如此严峻局面,真正让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到最基本的艺术教育权利,这是包括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以及广大一线教师在内的所有关心艺术教育的人士共同关注的问题。
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教育部于2014年1月出台了《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意见》中引发学校及社会各界热议的一个重要创新就是明确提出要建立学校艺术教育评价制度,《意见》的印发,可以说“一石激起千层浪”,而这一“石”便是“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对于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有人欢呼它预示着“艺术教育的春天来了”,有人担忧它会导致“艺术教育走向应试之路”,还有社会艺术培训机构则趁机刻意误读文件精神以便谋取更大商业利益。我们认为,建立艺术素质测评制度的出发点和初衷是好的,这一点不容置疑,就是希望通过施行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来形成艺术教育的“倒逼机制”,主要是“逼迫”那些没有配备艺术教师的学校配备教师,让那些从不开设艺术课程的学校开起课来,这样一种“倒逼机制”有人形容是“用应试教育的手段来推进素质教育”,却也实属无奈之举,因为在当下教育与社会大背景下,似乎唯有测评或考试学生,才能受到各方的真正重视。然而,我们也深知,艺术素质测评不管如何测,总会与令人忧虑的考试脱不了干系,而作为目前中小学校唯一没有背上应试教育重负的音乐美术课程,一旦真正被纳入到考试科目,那么有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也是绝对不容忽视甚至是令人忧心忡忡的。为此,如何进行学生艺术素质测评,自然成为了实施这项举措且事关成败的最关键与最重要环节。
2015年5月教育部正式下发了《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5]5号)。通知要求,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自2015年开始试点实施。20
15年8月,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公布全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区名单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5]34号),该《通知》确定了北京市东城区等102个市(州)、县(区)为全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区。至此,引发争议和备受关注的“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于政策出台一年半之后在实验区正式启动。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提出:“各地要开展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抓好一批试点地区和试点学校,及时总结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艺术素质测评正式写入我国有史以来规格最高的美育文件,这也意味着,艺术素质测评已经上升为一种国家行为。
2015年8月教育部公布全国中小学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区名单至今,艺术素质测评的试点工作已经开展快两年时间,据笔者通过实地考察和查阅各地汇报材料所了解到的情况看,各实验区的艺术素质测评工作进展不一。部分实验区根据教育部拟订的《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试行)》并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实践,摸着石头过河,艺术素质测评的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部分实验区则尚未进入实质性的实验操作阶段,还在调研、酝酿、准备当中,有个别地方甚至感觉无从下手,举步维艰。有的地方则把艺术素质测评工作聚焦于中考,将音乐美术课程纳入到了中考科目,以至于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国家实施艺术素质测评的初衷与目的。基于对实验区的成功经验与存在问题的分析,我们认为,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必须统一思想认识,澄清测评理念,尤其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必须把握好如下几条基本原则,以便真正通过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推动我国学校艺术教育的普及与发展。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必须把握的几个基本原则:
一、测评是推进手段,不是考核目的。
施行中小学艺术素质测评的初衷与目的,是想通过素质测评这一杠杆来形成一种倒逼机制,一方面推动艺术教育落后地区和学校真正重视艺术教育,特别是让那些没有艺术教师的学校配备艺术教师,让那些没有开设艺术课程的学校开起艺术课程,让那些一直以来都没有机会享受艺术教育的孩子们拥有享受基本艺术教育的权利;另一方面促进艺术教育开展较好或有一定基础的地区和学校提升艺术教育发展水平,让学生享受到更优质和更丰富的艺术教育。从这个意义上讲,艺术素质测评只是推进我国学校艺术教育普及与提高的一种手段,而且在现阶段看是一种必要和有效的手段,考核并非它的目的所在。具体来说,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不是为了评估学校,不是为了考核校长,也不是为了考评老师,更不是为了考试学生,这类的考核评估如果只是获得一个结论,却不能对推进学校艺术教育起到任何作用,那除了耗费人力物力之外,恐怕没有实质性的意义了,甚至还有可能产生负面影响。当然,如果这类的考评与学校、校长以及教师的发展和切身利益相关,进而形成倒逼机制而让学校校长或相关人员主动或被动地加强学校艺术教育,那么,这样的考核某种意义上又成为了艺术教育的推进手段。因此,对待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我们要抱着这样的一种态度:测评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评估学校、考核校长、考评老师,艺术教育的现有基础和水平不是测评关注的重点,是否通过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整体推进了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是否让更多的学生享受到了基本的艺术教育或更好的艺术教育,学生的艺术素质是否在每年进行的常态化测评中不断提高,这才是艺术素质测评所关注的重点。也就是说,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看重的不是现在的结果,而是未来的发展。从这个角度看,以“临时抱佛脚”的态度来对待与应付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是不可取的,平时不重视而突击迎测评的做法也是行不通的。
二、测评是全员达标,不是优生选拔。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是一种常态化的教育行为,它作为艺术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而贯穿于学校艺术教育的全过程,包括艺术课程教学、课外校外艺术实践活动等方面。艺术素质测评的对象是包括小学至高中各年级在内的全体学生,测评的内容标准是课程标准与教材,测评结果作为综合评价学生发展状况的内容之一记入学生成长档案。由此可以看出,尽管艺术课程由从来不统考的科目变为各地统一测评的科目,其考试的意味增加了,但应试的程度相比其他学科而言还是相当低的。即便未来艺术素质测评成绩作为中考与高考的参考依据,我们也完全可以预计,其“参考”的比重也是不可能与其他学科同日而语的,更为明确的一点是,艺术素质测评绝不是对艺术优生的选拔。然而,于我们的习惯性思维而言,只要涉及到测评,似乎就意味着考试与成绩,就意味着排名与升学,于是课堂教学的内容与形式便针对测评来进行,艺术教育由此而有可能沦为应试教育,这对于学校艺术教育而言可以说是致命的,艺术教学过程的愉悦性、学生参与艺术实践的成就感等艺术课程的独特优势将由此丧失殆尽,这也是众多对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持保留甚至反对意见的人所担心的。不过,如果我们分析教育部拟定的《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试行)》则不难看出,这种定位于全员达标而非专业优生选拔的测评若是真正按照该指标体系来实施的话,是不会导致应试教育倾向的。我们先看基础指标,如果学校开齐开足了音乐美术课程并为学生提供了参与课外艺术活动的机会,那么这个40分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从一定程度上说,这40分测评的是学校而不是学生,它丝毫也不会给学生增加任何的学习负担。再看学业指标,它测评的是学生掌握艺术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情况,指标体系明确规定测评的依据是艺术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应知应会的基本要求,而且其中的基本技能测评主要将通过学生现场展示的形式来进行,这就意味着,只要学生基本掌握了教材上的基础知识并能在现场参与展示或表演,获得学业指标所占50分中的一定分值是完全没有问题的。由此看来,如果学校真正开设了艺术课程,同时也开展了课外艺术活动,那么所有的学生都可以获得达标以上的成绩;而如果在20分的发展指标中再得到一些加分,那么学生的艺术素质测评成绩将至少能够达到良好以上。可见,只要学校按照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方案开设了艺术课程与开展了面向全体的课外艺术活动,艺术素质测评就不会增加学生学习负担,也不会导致艺术教育的应试化倾向。恰恰相反,如果学校不开设艺术课程也不开展艺术活动,而是临时性地应付艺术素质测评,那么就必然会增加学生学习负担,艺术教育也将由此演变成赤裸裸的应试教育。
三、测评是快乐展示,不是痛苦应试。
尽管艺术素质测评是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的结合,是对学校、校长、教师及学生的全方位评价,但其中对于学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某种意义上讲就是考试,而考试加重学生学习负担在很大程度上加重的是学生精神与心理层面的负担,甚至可以说,考试就意味着紧张与痛苦。那么有没有一种考试是可以让学生快乐参与而不必痛苦应付的呢?我认为是有的,那就是艺术素质测评。在上面我们谈到了测评的学业指标内容是艺术课程中最基本的知识技能,它作为一种达标测评,在测评的内容难度方面尽可能减轻了学生的负担,但只是这样还不够,对于艺术学科来说,更为重要且更为可能的减轻学生负担、避免应试倾向的途径是创新测评形式。在测评指标体系的六项二级指标中,课程学习、课外活动、校外学习三项是对学生学习过程及其表现的评价,如果我们的艺术课程教学与课外活动开展能够遵循艺术教育的基本规律,那么这三项的测评是不会导致学生紧张和痛苦应付的,相反完全是有可能让学生快乐享受的;而作为加分项的艺术特长测试,则遵循学生自愿参与原则,如果学生主动乐意参与此项测评,则一定会给学生带去艺术表现的快乐与成就感。因此,艺术素质测评究竟是让学生获得轻松愉悦的体验还是紧张痛苦的体验,则主要取决于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这两项的测评,其中基础知识测评可能主要采用笔试的形式,可以通过网络平台提供给学生多次参与测评的机会,让测评本身也成为学生学习艺术基础知识的重要途径;而基本技能测评则主要采用现场展示的方式进行,学生可以自主选择展示内容与形式。笔者曾考察作为艺术素质测评试验区的四川宜宾市翠屏区的音乐素质测评现场,翠屏的实践探索与成效充分表明,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这两项的测评是完全可以让学生快乐参与的。2016年5月,翠屏区开展了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中小学生音乐素质测评活动,全区所有94572名中小学生全员接受了这次测评。这次测评原则上根据教育部制订的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来进行,区测与校测相结合,笔试和面试相互补。其中笔试部分紧扣课程标准和教材的内容要求,检测学生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听力题和客观题为主,3年级以上的学生采用填写机读卡的方法进行答题,1、2年级学生则做一些简单的连线题、选择题、判断题。笔试由区教育局统一命题,全区同时测试,校际间循环交叉监考,采用网上阅卷的方式进行。面试部分则抽调全区音乐骨干教师近100人组建乡镇小学、城区小学、近郊小学、城区初中、民办中小学等类别学校的测评组,循环交叉深入到包括村级学校在内的校区进行面试。面试部分则重点放在歌曲演唱方面,学生6人一组演唱歌曲或进行歌表演,演唱的歌曲从教材中现场抽取,测评人员当场打分。这种大规模的全员面对面测试,令人意外地得到了学生和家长的一致欢迎,许多学生参加了音乐面试之后,回家与家长分享自己的快乐感受,引得好奇的家长们纷纷到学校观摩测评并主动充当测评组织与后勤工作的志愿者。“大考小考,我们参加过好多次,但今天的考试最开心,我们喜欢。”说这句话的是多年习惯语文、数学考试的小周同学,她来自宋家镇中心小学红石校区四年级,在现场面试中,她唱了一首歌《小小少年》,吐字清晰,节奏明快,情感充沛,自信满满,博得了测试老师的赞赏。测评中,孩子们载歌载舞,连等候测评的同学们也忍不住随着音乐的节拍哼唱、摆动,甚至有的测评老师也跟着手舞足蹈起来。就这样,音乐素质测评现场变成了学生汇演的剧场,全然没有了“测评”“考试”的那种紧张气氛,音乐测评变成了学生快乐的表演。尽管翠屏的音乐素质测评只是一次初步尝试,存在着许多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比如基础知识的笔试可以像网络“闯关游戏”那样让学生多次参与,现场展示除了歌唱之外可以让学生自主选择器乐、舞蹈等其他艺术形式,但翠屏的测评实践告诉我们:艺术素质测评这样的“考试”,让考试变活动,把考场变舞台,学生积极参与,自信展示。学生对于这样的“考试”,破天荒地没有厌恶与惧怕,唯有喜爱与期待。可以说,艺术素质测评“考”出了学生的快乐与自信,也“考”出了学生的能力与水平。
四、测评是学校自评,不是校外他评。
如前所述,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文件出台之初,许多社会艺术培训机构可谓是乘虚而入、顺势而上,刻意误读和曲解艺术素质测评政策,在高举“艺术教育的春天到了”的大旗下,从“校外学习”与“艺术特长”两项发展指标中衍生出社会艺术考级可以作为小升初以及中考高考的加分项目等无中生有的“政策导向”。应该说,学校艺术教育长期以来都得不到应有重视,如果艺术教育给我们的学生增加了学习负担,那在很大程度上是社会艺术教育使然。为此,要想在不加重学生学习负担的前提下实施学生艺术素质测评,除了要准确定位测评难度和创新测评方式,做好学校分内的事情之外,还必须将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与社会艺术考级和社会艺术培训划清界限,不能让社会艺术培训机构借机浑水摸鱼。对于这个问题,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特别做出了明确界定——所谓“校外学习”,既不包括学生接受的家庭艺术教育,也不包括学生参加的社会艺术培训机构或个体培训者所组织的艺术培训,而只是指学生“参与社区、乡村文化艺术活动,学习优秀的民族民间艺术,欣赏高雅的文艺演出和展览等”实践性、体验性学习。而“艺术特长”,则是特指“在学校现场测评中”展现出来的艺术特长,社会艺术考级与艺术竞赛的等级名次证书等不能作为艺术特长测评的依据。上述界定,将艺术素质测评与社会上各种各样的艺术考级撇清了关系,从根本上杜绝了艺术教育的功利化与技术化倾向,而学校在进行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时候,尤其是在“艺术特长”与“校外学习”这两项指标上给学生成绩评定时,务必要把握好这一条基本原则,不要为了图省事而让社会艺术培训机构有机可乘,从而导致学生学习负担的加重。
在当前国家重视学校美育的大背景下,作为一项重要的创新举措,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在实施的初始阶段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都是正常的,只要我们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纠正和解决,让艺术素质测评真正作为艺术教育的重要内容与环节常态化地融入到学校美育的全过程,我们就完全有理由相信,艺术素质测评必将会让更多的中小学生受到艺术的熏陶与滋养。(本文完整稿发表于《课程教材教法》2017年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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