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1 管道系统图应表示出管道内的介质流经的设备、管道、附件、管件等连接和配置情况。
4.6.2 管道展开系统图应按下列规定绘制:
1
管道展开系统图可不受比例和投影法则限制,可按展开图绘制方法按不同管道种类分别用中粗实线进行绘制,并应按系统编号。一般高层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宜绘制管道展开系统图。
2
管道展开系统图应与平面图中的引入管、排出管、立管、横干管、给水设备、附件、仪器仪表及用水和排水器具等要素相对应;
3
应绘出楼层(含夹层、跃层、同层升高或下降等)地面线,层高相同时楼层地面线应等距离绘制,并应在楼层地面线左端标注楼层层次和相对应楼层地面标高。
4 立管排列应以建筑平面图左端立管为起点,顺时针方向自左向右按立管位置及编号依次顺序排列。
5
横管应与楼层线平行绘制,并应与相应立管连接,为环状管道时两端应封闭,封闭线处宜绘制轴线号。
6
立管上的引出管和接入管应按所在楼层用水平线绘出,可不标注标高(标高应在平面图中标注),其方向、数量应与平面图一致,为污水管、废水管和雨水管时,应按平面图接管顺序对应排列。
7 管道上的阀门、附件,给水设备、给水排水设施和给水构筑物等,均应按图例示意绘出。
8 立管偏置(不含乙字管和2个45°弯头偏置)时,应在所在楼层用短横管表示。
9 立管、横管及末端装置等应标注管径。
10
不同类别管道的引入管或排出管,应绘出所穿建筑外墙的轴线号,并应标注出引入管或排出管的编号。
4.6.3 管道轴测系统图应按下列规定绘制:
1 轴测系统图应以45°正面斜轴测的投影规则绘制。
2 轴测系统图应采用与相对应的平面图相同的比例绘制。
当局部管道密集
4.6.2 管道展开系统图应按下列规定绘制:
4.6.3 管道轴测系统图应按下列规定绘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