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收单外包服务自律管理办法》《收单外包服务评价管理规范》等自律管理政策,持牌收单机构对合作的外包机构风险管理要求如下:
一、 建章立制
(一)
制定外包管理办法
持牌机构与外包机构开展业务合作的,应当制定外包管理办法,明确外包服务范围、外包机构准入和退出的标准、流程及管理要求,外包风险管理和应急预案等内容。
(二)
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及日常监测机
持牌机构应加强对外包服务的日常管理,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及日常监测机制,每年对有关外包机构至少开展一次独立的安全评估,并形成报告存档备查,对风险较高的外包机构采取警告、扣缴违约金、停止业务新增直至终止合作等处置措施,对于未遵守相关协议约定的,应立即中止合作。
(三)
建立外包机构服务终止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
持牌机构应当建立外包机构服务终止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对因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服务能力和质量下降、发生风险事件影响服务提供、服务中断且难以恢复等的有关外包机构,应当制定退出方案,确保外包机构相关服务的平稳退出,保证支付服务的连续性,确保服务对象资金和信息安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
一、 建章立制
(一)
持牌机构与外包机构开展业务合作的,应当制定外包管理办法,明确外包服务范围、外包机构准入和退出的标准、流程及管理要求,外包风险管理和应急预案等内容。
(二)
持牌机构应加强对外包服务的日常管理,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及日常监测机制,每年对有关外包机构至少开展一次独立的安全评估,并形成报告存档备查,对风险较高的外包机构采取警告、扣缴违约金、停止业务新增直至终止合作等处置措施,对于未遵守相关协议约定的,应立即中止合作。
(三)
持牌机构应当建立外包机构服务终止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对因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服务能力和质量下降、发生风险事件影响服务提供、服务中断且难以恢复等的有关外包机构,应当制定退出方案,确保外包机构相关服务的平稳退出,保证支付服务的连续性,确保服务对象资金和信息安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