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的难点及对策
文/中国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 贾铁山 高德祥
(《金融电子化》2009年9月)
2007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以下简称《反洗钱法》)对应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金融机构范围作了具体界定,将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均纳入了反洗钱预防和监控体系。通过我们对当地保险业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情况的调查,发现保险业金融机构在履行的反洗钱义务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应给予关注并予以解决。
一、当前基层保险业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问题
由于《反洗法》首次将保险、证券、期货经纪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纳入反洗钱预防和监管体系,同银行业金融机构相比,基层保险业反洗钱工作起步较晚,基础工作相对薄弱,在实践中存在着以下问题。
1.规章制度不健全
目前 ,各保险机构尚没有按照人民银行的要求,制定与其履行饭洗钱义务相配套的具体规章制度,因此,保险业在履行饭洗钱义务方面普遍存在着无章可循和操作不规范的问题。
2.组织机构和人员尚未得到落实。基层保险业机构尚没有按照《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的要求,设立独立部门和专职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反洗钱工作。各职能部门之间也未建立起协调配合机制,工作相互推诿,不能形成合力,影响了反洗钱工作的正常开展。
3.思想认识不到位
与银行业相比,保险业从业人员的流动性相对较大,加之大部分一线保险从业人员为兼职,保险代理人制度的特殊性和保险业长期未被纳入反洗钱领域使得许多保险从业人员对反洗钱工作重视不够,从业人员对洗钱犯罪的警惕性不高,法律观念淡薄。
4.从业素质难以适应反洗钱工作需要
目前, 基层保险业反洗钱人员都是兼职人员, 而且多数从业人员都是从社会上或职业高中招聘来的,学识水平相对较低,分析判断能力不强。各基层保险机构对反洗钱的法律、法规只进行了浅层次的短期培训,没有组织系统性的学习,从业人员普遍缺乏反洗钱专业知识,对洗钱犯罪案例接触较少,缺乏反洗钱工作经验,对可疑支付交易报告,只能应付上报。
5.尽职调查与大额和可疑交易分析不到位
保险业机构主要对投保财产价值、投保
文/中国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 贾铁山 高德祥
(《金融电子化》2009年9月)
2007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以下简称《反洗钱法》)对应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金融机构范围作了具体界定,将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均纳入了反洗钱预防和监控体系。通过我们对当地保险业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情况的调查,发现保险业金融机构在履行的反洗钱义务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应给予关注并予以解决。
一、当前基层保险业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问题
由于《反洗法》首次将保险、证券、期货经纪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纳入反洗钱预防和监管体系,同银行业金融机构相比,基层保险业反洗钱工作起步较晚,基础工作相对薄弱,在实践中存在着以下问题。
1.规章制度不健全
目前 ,各保险机构尚没有按照人民银行的要求,制定与其履行饭洗钱义务相配套的具体规章制度,因此,保险业在履行饭洗钱义务方面普遍存在着无章可循和操作不规范的问题。
2.组织机构和人员尚未得到落实。基层保险业机构尚没有按照《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的要求,设立独立部门和专职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反洗钱工作。各职能部门之间也未建立起协调配合机制,工作相互推诿,不能形成合力,影响了反洗钱工作的正常开展。
3.思想认识不到位
与银行业相比,保险业从业人员的流动性相对较大,加之大部分一线保险从业人员为兼职,保险代理人制度的特殊性和保险业长期未被纳入反洗钱领域使得许多保险从业人员对反洗钱工作重视不够,从业人员对洗钱犯罪的警惕性不高,法律观念淡薄。
4.从业素质难以适应反洗钱工作需要
目前, 基层保险业反洗钱人员都是兼职人员, 而且多数从业人员都是从社会上或职业高中招聘来的,学识水平相对较低,分析判断能力不强。各基层保险机构对反洗钱的法律、法规只进行了浅层次的短期培训,没有组织系统性的学习,从业人员普遍缺乏反洗钱专业知识,对洗钱犯罪案例接触较少,缺乏反洗钱工作经验,对可疑支付交易报告,只能应付上报。
5.尽职调查与大额和可疑交易分析不到位
保险业机构主要对投保财产价值、投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