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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随笔214.南师.施琅的故事

2023-02-15 09:26阅读:
读书随笔214.南师.施琅的故事
  我到台湾以后,曾经特别注意一个史料,就是郑成功来台建立了基地,始终抗拒清朝这桩事。郑成功死后,康熙时代第一个替清朝统一台湾的,也是一个汉人,名叫施琅。
  从历史的观点,站在民族的立场看,施琅是一个汉奸,对此,施琅自己固然要负百分之八九十的责任,但郑成功也有百分之一二十的责任。
  施琅本来是郑成功的部下,聪明、能干,很得郑成功的喜爱,他一家都是跟随郑成功的。可是因为一件事,施琅的父亲及哥哥犯了错误,被郑成功一怒之下杀掉了。郑成功派人去追捕施琅时,施琅已经逃走了。这一来施琅对郑成功的仇恨可就深了,和战国时代伍子胥对楚国的仇恨同出一辙。伍子胥全家被楚王杀了,逃出来到了吴国,在吴国几十年的辛苦,最后硬是打垮了楚国,将楚王的尸首挖出来鞭尸,后世都批评他做得过分了。
  施琅受此刺激,心理发生了变态,他反了郑成功,投向清朝,目的是要打垮郑成功。后来郑成功死了,在郑成功孙子的时代,他打进了台湾,自己身上也负了好几处伤,年纪也有五六十岁了。他到了台南,一般人当时的想法,认为他一定会和伍子胥一样,把郑成功的庙拆掉,说不定也来一个鞭尸。但事实并不如此,他却到郑成功庙去祭奠。读他的传记,其中对郑成功的那篇祭文令人落泪,觉得施琅对于郑成功祭奠时仍视郑成功如长官,还是不容易的。这篇祭文的文章也写得很好:
  
自同安侯入台,台地始有居民。逮赐姓启土,世为严疆,莫可谁何。今琅赖天子之灵,将帅之方,克有兹土,不辞灭国之罪,所以忠朝廷而报父兄之职分也。但琅起卒伍,于赐姓有鱼水之欢,中间微嫌,酿成大戾,琅与赐姓,剪为仇敌,情犹臣主。芦中穷士,义所不为,公义私恩,如是而已。
  同安侯郑芝龙是郑成功的父亲,明朝封他为同安侯。施琅父子,也是郑成功两代的部下。他这里是说,台湾本来是一个荒岛,自从你的父亲来台开发以后,台湾才开始有老百姓,在你父子的经营下逐渐繁荣。「赐姓」即指明朝赐郑成功姓朱,明代的皇帝姓朱,朱也即国姓,所以后世尊称郑成功为「国姓爷」,对姓郑的人也称为国姓。这里施琅称他为赐姓,也是一种崇敬的意思。等到赐姓统治了台湾,成为最重要的边疆要地,当时在你的统治之下,谁也没有办法对付你。我现在赖天子之灵(这句话是故意给满族人听的)、将帅之力,今日总算把你打垮了,拿下这块土地了。「不辞灭国之罪,所以忠朝廷而报父兄之职分也」,他自己也知道,这样做将来在历史上的罪名很大,私仇上固然打垮了郑成功,但在公谊而言,却灭掉了汉人的最后一块土地。我为什么冒这个历史大罪名?因为是忠于朝廷清朝,这是官面文章。下面一句话是真的,他说假公济私,今日我到底报了父兄之仇,当时你实在做得太绝了,我不得已而如此,才有今日。
  我是行伍出身,是你的老部下,在当时,我们的感情如鱼得水一样,你的确对我很好,很爱护我,很信任我。而你中了左右人的挑拨,把我的父兄杀了,因此我们之间情谊像是被剪刀剪断,而成为仇人。虽然如此,我个人对你的感情还是好的,你还是我最好的长官,我仍然是你的部下。
  今天我本来也可以像伍子胥一样,把你的尸体拖出来鞭打一番,可是我绝不能这样做。公义也好,私仇也好,到此结束了。他读完了祭文,跪下去拜郑成功时,眼泪也掉了下来。
  我们读到这最后一段,不禁也要掉下泪来,也发现郑成功脾气不小,尤其在他快死的时候,也许有肝病或者其他什么病,他的情绪很不正常。所以,大家也许可以对历代领导人的心理加以研究,而建立一种领导心理学。如朱元璋也是一样,他当了皇帝,到了晚年,心理也是很不正常。以现代的医学观念研究,他可能血压高,还有肝炎,也很可能有精神分裂,情绪很不稳定,喜欢杀人,他自己都控制不了。
  许多古代英雄,因为身心的不健康,心理的不正常,不但当时毁灭了自己的事业,并且在历史上留下了很难堪的记录。
  所以,施琅对郑成功的这篇祭文中,以如此至诚真情,说出「芦中穷士,义所不为」这八个字,还是了不起的。正如孟子说孔子的「仲尼不为已甚者」,不做太过分的事。假如施琅像伍子胥那样做,也只是过分而已,不能说他错,但是施琅绝不那样做。所以他的后人也非常好,小说《施公案》中的那个施公施世纶,就是施琅的儿子,可见他的家庭教育也很好。
  年轻人读历史,不要只是为了联考,而是要学习历史经验。古今中外的历史,大事小事,都是经验啊!把这许多经验综合起来,就知道公谊私情之间,处理的分寸和方式,有太多的不同,又是多么的重要了。(以上内容,由南怀瑾老师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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