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办案期限一览表
为了便于刑辩律师准确掌握刑事案件的办案期限,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中心收集整理了刑事办案期限一览表,供大家收藏学习。详细情况可以致电全国法律服务热线:0851-26663600
以下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下称刑诉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下表称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整理。

《刑诉法》第91条: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为了便于刑辩律师准确掌握刑事案件的办案期限,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中心收集整理了刑事办案期限一览表,供大家收藏学习。详细情况可以致电全国法律服务热线:0851-26663600
以下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下称刑诉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下表称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整理。
《刑诉法》第91条: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