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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育惩戒可行性研究

2018-03-26 15:27阅读:
小学教育惩戒可行性研究
大丰区三龙小学 王加东
一、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创新和价值。
本人从教二十几年,发现教育生态不断恶化,教师渐渐成为了教育中的弱势群体,教师在教育中选择放弃了惩戒权。惩戒学生教师面临的可能是被辱骂,被殴打,被起诉,被停职的局面。试想在这种环境下有多少老师敢行使教育惩戒权?加上近年来,“赏识教育”“激励教育”“情感教育”成为教育界的新宠,“蹲下来看学生”,“以平等姿态与孩子对话”,“尊重孩子”成为教育界盛行的呼声。惩戒教育日渐淡化,教育走向极端,孩子成了说不得,碰不得,批不得的宝贝。把小学生捧上了天。教育惩戒形势不容乐观。我们在积极推崇“以人为本”的心教育理念时,是否也反应反思:我国的教育怎么了?远离惩戒的“表扬主义”教育会成功吗?完整全面的教育本应包括激励赏识教育,还有惩戒教育。教育以表扬激励为主,以批评惩戒为辅,二者共同构成健康的教育。缺一不可。在教育惩戒权渐行渐远的今天,我们应该重新审视教育惩戒,对其应有一个全面的认识,使中小学教师重拾教育惩戒权并把握好使用的度。
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甚至是无效的教育。从某种程度上说,学生伤害教师事件频发、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等等,都与现在的教育缺乏惩戒有关。现在的教育,现在的社会大环境让学生没有敬畏之心。
马卡连柯指出:“合理的惩罚制度不仅是合法的,而且也是必要的。这种合理的惩罚制度有助于形成学生的坚强人格,能培养学生责任感,能锻炼学生的意志,能培养学生抵制引诱和战胜引诱的能力......适当的惩罚,不仅是一个教育者
的权利,也是一个教育者的义务......
适当的惩戒教育是根据小学生个体特点决定的,会对小学生产生积极的影响。
1.增强学生承担责任意识
未成年的受教育者,各方面都有待发展,对社会、自身的认识不足,对自身的发展不能全面把握,对自身情绪与行为的控制能力较弱,容易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与支配。如果对学生违规行为只是一笔带过,象征性地教育,草草了之,不但不能让学生领悟到一旦违规就应当受到相应处罚的教训,而且还会助长违规者的气焰,从而带动其他人效仿,形成恶性循环。当学生犯了错,教师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固然十分必要,但是在劝说无济于事,学生依旧顽固不化,屡教不改的情况下,进行适当的惩戒就变得尤为重要。正如政协委员占少云说的:“当一个人心中有所惧怕时他的行动就会变得谨慎,做事前会三思而后行”。教师通过惩戒不仅可以让学生做事前慎重考虑,清楚地认识事情的利与弊,还可以让学生懂得犯了错就应该勇于承担后果,不逃避,不推卸责任,增强犯错后承担责任的意识。 进一步来说,学校其实就是社会的一个微型缩影,学生在校违规受到惩戒,明白了违规就得受惩戒,从而更深入的明白一旦违法就得受到法律制裁的道理,可以让学生去学习法律,知道哪些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学会知法懂法守法,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从而从严要求自己,杜绝犯罪。这明显可以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提高辨别是非,区分善恶的能力。
2.健全学生人格
当今中小学教育界面对的大多是独生子女,娇生惯养,开口称法律有规定教师不许惩罚学生,父母出于对孩子的宠爱不能接受教师实施惩戒,加之教育界大力提倡赏识教育、愉快教育,这使得惩戒教育步履维艰,教师在行使惩戒时如履薄冰,从而也导致了学生不能正确评价自己,心理脆弱,意志薄弱,过多的以自我为中心。同时一个人的一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难免会遇到很多的挫折,正因为平时缺乏受惩罚的体验,学生一旦受批评或挫折就难以承受,以致出现一些学生走极端,出走、自杀等现象。这就需要教师在教育过程中适当的运用惩戒权,教育学生,引导学生。教师行使惩戒教育使学生遏制了自我膨胀,矫正了违规行为。惩戒教育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方式,让学生在其亲身经历的教训中认识到对与错,感受违规受惩戒带来的内疚感、悔悟感等内心体验,抑制自我的过分膨胀,防止再犯同样的错误。可见,适当的惩戒有助于学生正确看待挫折,正确评价看待自己,增强面对挫折与困难的心理承受力,形成健全的人格。
3.以儆效尤,防患于未然
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惩戒教育是对学校教育制度的补充与完善。学生生活在班集体这个浓缩的大家庭内,同学之间的行为往往会相互影响。在某一学生犯错,教师置之不理的情况下,其他学生就可能会产生无所谓的态度,从而增加其他的学生犯错误的机率,其他学生的效尤久而久之会造成恶性的班风,最终影响每一位学生的发展。这时教师行使惩戒权不光是教育犯错学生本身,更重要是能起到教育其他学生,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让其引以为戒,让学生从亲身经历的教训中或从同伴的教训中清楚地认识到哪些行为是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禁止的,在错误的行为发生前起到警示的作用,由他律转为自律,自觉抑制不良行为,产生对错误行为的趋避意识,把错误扼杀在摇篮中,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防止学生再犯同样的错误。正如夸美纽斯所说:“我们可以从一个无可争辩的话题开始,就是犯了过错的人应当受到惩罚。但是他们之所以受到惩罚(因为做了事不能变成没有做),而是要是他们日后不去再犯。可见,惩戒权具有它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正因为惩戒权具有教育功能,是一种很好的教育方式,我们不能一概地否定它,甚至把它排除在当今的教育模式之外。只要教师正确合理地运用这一权力,教育惩戒权就能达到预期的效果,起到教育的作用。
二、国内外关于同类课题的研究综述。
21世纪以来,我国教师惩戒权研究经历了兴起和发展两个阶段。研究者在国外借鉴、理论探讨和状况调查三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在国外借鉴方面,美国、英国、韩国的教师惩戒权立法经验为我国开展教师惩戒权研究提供了重要启示;在理论探讨方面,研究者对教师惩戒权的属性、内涵、行使原则、立法等方面进行了广泛的探讨;在状况调查方面,研究者探讨了教师惩戒权行使中的问题、原因以及规范策略。未来我国教师惩戒权研究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重视教育家惩戒思想和实践的研究、加强国外教师惩戒权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开展教师惩戒权立法系统性的研究、继续推进教师惩戒权的实证研究等。主要是让教师重拾惩戒权,提高教师的管理质量,达到教书育人的效果。
三、课题的界定和假设
我们研究的对象是广大一线教师以及小学生,加强教育立法、加大教育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和重视教师队伍素质建设等工作为我国教师惩戒权的有效行使提供前提保障。教师在行使教育惩戒权时应做到合法、合理。教育惩戒权,也称教师惩戒权,是教师基于其职业而获得的基本权利之一。但教育惩戒权在我国法律体系中长期缺位,教育手段之弱势日渐凸显,致使教育工作陷入困惑。
所谓“惩戒”即通过对不合范行为施与否定性的制裁,从而避免其再次发生,以促进合范行为的产生和巩固。教育惩戒则是教育机构,教师依法对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进行惩戒。
四、课题研究的目标和内容
我们对惩戒教育可行性研究,应当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切不可一味地全盘否定它,“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惩戒教育如同赏识教育,能成为很好的教育方式,它的存在具有合理性,中小学教师在行使中要对惩戒有个全面的认识,正确区分与体罚间的差异,合理运用,把握好惩戒的尺度和方法,灵活恰当地运用,客观公正的施行,做好家校沟通合作的工作,发挥惩戒的教育作用。教师惩戒权的存在时合情合理的,符合教育活动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重拾惩戒教育,与赏识教育共同发展,成就教育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
五、课题研究方法
我们对此课题的研究的主要方法有文献法,教育观察法,教育调查法,我们会对一线教师的教育状态进行跟踪调查。对使用惩戒权的教师的课堂状态与没有使用惩戒的教师课堂进行比较。
六、课题研究步骤
1.准备阶段(20183月—20184月)
1)组建课题组
2)撰写课题论证报告申报立项
3)组织课题组学习有关理论。
4)撰写课题研究方案
2.实施阶段(20185月—201811月)
1)组织课题组理论学习
2)开展课题研讨活动
3走访不同的学校了解学生在校现状。对教育惩戒的理论研究以及方法的推广。
4)撰写有关总结论文。
3.总结阶段
1)撰写研究报告
2)组织鉴定结题
七、课题研究预期成果
课题研究成果以研究论文和报告形式,以全面推广教育惩戒为目的,提高教师的管理质量,达到教书育人的效果。
八、完成课题的可行性分析
惩戒教育日渐淡化,教育走向极端,孩子成了说不得,碰不得,批不得的宝贝。把小学生捧上了天。教育惩戒形势不容乐观。家庭学校社会需要惩戒教育。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甚至是无效的教育。
九、课题组成员及分工
王加东:负责主课题的主持和研究,案例收集和反思的撰写。
王彪:在校学生学习状态调查研究。
蔡中洋:学生表现对比研究。
陈福:惩戒教育的界定与研究。
刘守江:对实施惩戒教育的积极意义与推广。
张莹:对实施惩戒教育的积极意义与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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