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灰太狼、绿太郎是亲兄弟。但绿太郎还是不顾家人们的反对,起诉了灰太狼,主张房屋是灰太狼绿太郎共同购买,要求分割房屋60%。屋登记为按份共有,灰太狼占99%,绿太郎占1%。这究竟怎么回事呢?
绿太郎称,其一,自己是居住困难户,当初是有房屋购买资格的;
其二,绿太郎和灰太狼皆有出资,且绿太郎出资大头,房贷是他的;
其三,因为该房屋的产权登记,所以绿太郎一家无法申请经适房;其四,灰太狼有其他住处,绿太郎一家没有其他住处;
灰太狼称,
其一,房屋登记绿太郎名字,是因为需要以其名义贷款,
其二,房贷实际灰太狼承担,绿太郎对房屋实际出资额为15万。
其他情况,
其一,房屋申请人包括灰太狼,但不包括绿太郎,
其二,其他家庭成员作证,登记绿太郎名字考虑因素为税费和其子女就学;
其三,房屋一直由灰太狼一家实际居住,绿太郎没有实际居住,房本在灰太狼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