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这个词大家并不陌生,无论在城市还是农村,无论以前还是现在,婚嫁或多或少会给付彩礼。
一、彩礼的认定
彩礼的认定很重要,因为在悔婚或离婚时给付彩礼一方会要求退还彩礼。男女在热恋至结婚前会互赠物品和金钱,这些物品和金钱可能是以联络感情为目的的普通礼物,也可能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
(一)以联络感情为目的
男女双方以联络感情为目的互赠物品、金钱,即为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的赠与。当然,赠与的价值或金额都比较小,通常表现在小礼物或者特殊日子的现金红包,交付即转移所有权。(2018)0105民初59656号判决书认为,“原告所述的微信转账13140元以及1314元,结合转账的情景及双方的关系,应属双方在处恋爱关系中的赠与,不宜认定为彩礼”。因此,赠与方不能在分手或离婚时主张返还。
对于通过移动支付转账的,赠与人可能会主张双方是借贷关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赠与人必须证明双方存在借贷的合意,如果不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则会被认定为赠与。
(二)以结婚为目的
在男女双方谈婚论嫁时,就会根据当地的风俗商谈彩礼的给付。所以,大多数情况下,彩礼的给付时间是临近结婚时,而且还会有一定的仪式。对于此种彩礼,男女双方一般会认可;即使不认可,举证也不难,人证书证都可举示。
除此之外,其他时段较大金额的金钱给付或价值较大的物品的赠与通常会被认定为彩礼。(2018)0681民初955号判决书认为,开童装店的3万元、购车款6万元以及结婚彩礼金6万元数额较大,上述三笔款项应属以缔结婚姻为目的而支出,具备彩礼性质。(2019)皖02民再27号判决书也持相同观点。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出资购买涉案房屋并自愿将其登记在被告名下赠予被告,乃基于双方缔结婚姻的目的,即原告的赠与
一、彩礼的认定
彩礼的认定很重要,因为在悔婚或离婚时给付彩礼一方会要求退还彩礼。男女在热恋至结婚前会互赠物品和金钱,这些物品和金钱可能是以联络感情为目的的普通礼物,也可能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
(一)以联络感情为目的
男女双方以联络感情为目的互赠物品、金钱,即为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的赠与。当然,赠与的价值或金额都比较小,通常表现在小礼物或者特殊日子的现金红包,交付即转移所有权。(2018)0105民初59656号判决书认为,“原告所述的微信转账13140元以及1314元,结合转账的情景及双方的关系,应属双方在处恋爱关系中的赠与,不宜认定为彩礼”。因此,赠与方不能在分手或离婚时主张返还。
对于通过移动支付转账的,赠与人可能会主张双方是借贷关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赠与人必须证明双方存在借贷的合意,如果不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则会被认定为赠与。
(二)以结婚为目的
在男女双方谈婚论嫁时,就会根据当地的风俗商谈彩礼的给付。所以,大多数情况下,彩礼的给付时间是临近结婚时,而且还会有一定的仪式。对于此种彩礼,男女双方一般会认可;即使不认可,举证也不难,人证书证都可举示。
除此之外,其他时段较大金额的金钱给付或价值较大的物品的赠与通常会被认定为彩礼。(2018)0681民初955号判决书认为,开童装店的3万元、购车款6万元以及结婚彩礼金6万元数额较大,上述三笔款项应属以缔结婚姻为目的而支出,具备彩礼性质。(2019)皖02民再27号判决书也持相同观点。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出资购买涉案房屋并自愿将其登记在被告名下赠予被告,乃基于双方缔结婚姻的目的,即原告的赠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