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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什议价解的一个博弈解释

2018-12-26 23:53阅读:
纳什议价解的一个博弈解释

哲学系 陆天琪
1700014929
在第八课中出现了一个重要概念“纳什议价解”,假设A、B两人谈判均分$1,并且两人各自有外部选项a与b,a与b满足a+b<1(否则两人会直接放弃谈判),最后谈判的预期结果也就是纳什议价解是:
A:1/2*(a+1-b)
B:1/2*(b+1-a)
也就是在要均分的$1中减去两人的外部选项后得到剩余,两人各自得到外部选项的份额并均分剩余。可这一结果并不直观,比如为什么不是直接按外部选项之比分配所有钱?或者按照比例分配剩余部分呢?纳什在最初给出这个结果的时候,是使用一系列公理,并证明这些公理刻画了议价解。但1980年代,鲁宾斯坦等学者给出了相对直观的博弈解释,他们设置了一个博弈场景,并指出这个博弈的均衡结果是纳什议价解。
这个博弈是一个无限进展的动态博弈,A与B仍均分$1,并各自有满足a+b<1的a,b两个外部选项。奇数轮由A提出一个分配方案(a1,b1),偶数轮则由B提出方案,每轮博弈都有概率p因为意外终止。
先考虑这个博弈只进行两轮的情况,第二轮A必须接受B的提议,否则就只能得到外部选项,因此B只会给出(a,1-a)作为策略,此时b的收益是1-a,这是B对于博弈进行到第二轮的预期收益。因此在第一轮,在博弈不意外终止的情况下,B会拒绝低于1-a的方案。考虑进博弈意外终止的风险,B在第一轮能够接受的最低回报是pb+(1-p)(1-a),A会给出正好等于其的回报。最终A在第一轮提议(pb+(1-p)(1-a),1-【pb+(1-p)(1-a)】),并且方案立刻被B接受。
现在推广到无限次重复博弈上来,因为无限博弈后,每一轮结束后如果博弈没有结束,那么接下来的情况与上一次可以视为一致,我们不去计算有限次博弈情况下每次根据剩余轮数而不同的方案,而是寻找平稳均衡,即在任何轮提出的均衡。容易得到双方的分配方案为:
(a1,b1),(a2,b2),其中:
b1=pb+(1-p)b2
a2=pa+(1-p)a1
解方程组得a1=((1-p)a+1-b)/(2-p)
当每一轮被意外终止的概率趋向于0时,这个值恰好为纳什议价解。
这样我们就完成了一个纳什议价解的模型解释,即我们假设谈话会进行很多轮,每一轮都有很小的可能性意外终止(如现实中的商业环境变化、新的选择出现、不可抗力)等,双方依次提出方案下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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