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建
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程序、组织实施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为压实地方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等被督导对象的职责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

作为教育督导的基层存在,县区教育督导机构肩负着县区教育督导问责的主体责任,问责对象包括公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及责任人、基层教育督导工作者等。履行好教育督导职责,县区教育督导机构要重点做好以下三件事。
一是建立教育督导问责“直通车”工作机制。《办法》规定,教育督导工作完成后60天内,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成立调查认定工作组,对各类教育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认定,撰写事实材料,决定是否启动问责。因此,迅速决定是否启动问责是关键。教育督导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判断是否成立调查认定工作组,对教育督导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认定;根据调查结果,与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及有关单位会商,形成是否启动教育督导问责的初步意见,提交教育督导委员会审定;建立并实施教育督导结果呈送、教育督导问责“直通车”工作机制,在发现问题后迅速问责,避免“弯弯绕”“拖黄了”。
二是做好教育督导队伍建设。教育督导机构专职督学和督学责任区责任督学是县区教育督导的“常备军”“主力军”,教育督导机构要按照聘任条件和聘
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程序、组织实施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为压实地方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等被督导对象的职责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
作为教育督导的基层存在,县区教育督导机构肩负着县区教育督导问责的主体责任,问责对象包括公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及责任人、基层教育督导工作者等。履行好教育督导职责,县区教育督导机构要重点做好以下三件事。
一是建立教育督导问责“直通车”工作机制。《办法》规定,教育督导工作完成后60天内,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成立调查认定工作组,对各类教育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认定,撰写事实材料,决定是否启动问责。因此,迅速决定是否启动问责是关键。教育督导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判断是否成立调查认定工作组,对教育督导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认定;根据调查结果,与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及有关单位会商,形成是否启动教育督导问责的初步意见,提交教育督导委员会审定;建立并实施教育督导结果呈送、教育督导问责“直通车”工作机制,在发现问题后迅速问责,避免“弯弯绕”“拖黄了”。
二是做好教育督导队伍建设。教育督导机构专职督学和督学责任区责任督学是县区教育督导的“常备军”“主力军”,教育督导机构要按照聘任条件和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