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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作为结算方,子公司作为服务接受方的股份支付案例

2018-11-06 08:53阅读:
最近,同事来问了我一个股份支付的问题,基本情况如下:
A上市公司计划对其下属全资子公司B公司高管实施股权激励,具体方案是:A公司于201711日授予B公司高管一项期权,如果B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较上期增长10%,则A公司将其持有B公司10%股权计120万股转让给B公司高管,转让价格1/股。在授予日,该项期权的公允价值为2/股。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3 000万元。
同事问我,A公司、B公司以及A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应分别如何处理?
该案例涉及集团内部的股份支付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以下简称解释4号)对集团内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
“(一)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应当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应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应当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二)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应当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企业集团内其他企业权益工具的,应当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解释4号上述规定比较原
则,总体来讲,集团内股份支付涉及两方:结算方和接受服务方,无论是结算方还是接受服务方均应进行股份支付的处理,具体是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还是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可参阅下图:
母公司作为结算方,子公司作为服务接受方的股份支付案例接受服务方是否以其自身权益工具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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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母公司作为结算方,子公司作为服务接受方的股份支付案例是否以集团内其他企业的权益工具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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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作为结算方,子公司作为服务接受方的股份支付案例 母公司作为结算方,子公司作为服务接受方的股份支付案例接受服务方是否是结算方?
母公司作为结算方,子公司作为服务接受方的股份支付案例 母公司作为结算方,子公司作为服务接受方的股份支付案例是否支付基于接受服务方自身权益工具或集团内其他企业权益工具价值的现金?





母公司作为结算方,子公司作为服务接受方的股份支付案例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母公司作为结算方,子公司作为服务接受方的股份支付案例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接受服务方有结算义务吗?


不属于股份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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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作为结算方,子公司作为服务接受方的股份支付案例

A公司、B公司和A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处理之前,首先需要搞清楚上述交易在三个会计主体中分别是作为权益结算还是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A公司:以其拥有的B公司股权转让给B公司高管,因此A公司属于结算方。由于其并非接受服务方,根据解释4号的规定,A公司作为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B公司:接受高管服务,属于接受服务方。但B公司并无结算义务,根据解释4号的规定,作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A公司合并报表:站在合并主体角度,A公司合并主体系接受服务方,且以少数股权(子公司B的股权)结算。由于少数股东亦是合并主体的所有者,因此A公司合并主体是以其自身的权益工具进行结算,故作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在搞清楚三个会计主体的股份支付类型后,进行会计处理就相对比较容易了。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1. 在授予日不进行会计处理。
2. 2017131日,假设预计行权条件可以达到:
1A公司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20万元(每股期权公允价值2×120股期权/12
贷:负债 20万元
上述分录的经济含义是:A公司承担了B公司的费用,视为对A公司的投入,在等待期内予以摊销确认。
假设1月底期权的公允价值变为1.1/股,由于股份支付准则要求以公允价值计量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形成的负债,因此A公司还需进行处理: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万元
贷:负债 1
上述分录的经济含义是: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负债是未来经济利益流出的现值,如果未来经济利益流出的现值发生变化,应计量该变化。再进一步理解,假设A公司需要在行权条件满足后,从公开市场上购买B公司股权再转让给高管,则未来购买支出会随着期权价格的变化而变化。
2B公司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借:成本费用 20万元(每股期权公允价值2×120股期权/12
贷:资本公积 20万元
3A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时进行如下处理:
借:负债 21万元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万元
长期股权投资 20万元
最终在合并报表中体现增加费用20万元,同时增加资本公积20万元,实际上在合并报表中上述交易作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进行了处理。
3. 20172-12月的每个月末,进行上述会计处理。
4. 20171231日,行权条件满足,A公司将其持有B公司10%股权以1/股的价格转让给B公司高管,收到股权转让款120万元
1A公司的处理
借:负债 250万元(假定1231日,负债的公允价值已经调整至250万元)
银行存款 120万元
贷:长期股权投资 324万元(原账面价值3 000万元+股份支付确认的240万元)/10
投资收益 46万元
同时将1-12月份确认的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投资收益
借:投资收益 10万元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万元
2B公司无需进行会计处理,在备查簿中调整股东明细。
3A公司合并报表处理
将转让的B公司10%股权在合并报表中作为处置少数股权处理,将母公司确认的投资收益转入资本公积。
借:投资收益 36万元
贷:资本公积 36万元
合并报表层面结转的长投成本300万元与母公司层面结转的长投成本324万元之间的差额24万元调整合并资本公积。假定年初至年末,长投账面价值未发生变化。
借:长期股权投资 24万元
贷:资本公积 24万元
进行上述会计处理后,合并报表因该项交易,最终增加银行存款120万元,减少未分配利润240万元(股份支付费用),资本公积增加60万元(股份支付费用240万元-转让10%股权的无对价部分180万元),少数股东权益增加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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