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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影农贸市场经营户进场流程规定

2022-05-06 14:48阅读:
本标准适用于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入本市场设摊租赁的流程规定要求。市场鼓励品牌单位经营户进入市场经营。
为端正经营秩序,贯彻省、市“规行归市”等法规标准及市场精致管理要求,特定制该程序
光影农贸市场经营户进场流程规定
光影农贸市场程序和要求
1. 任何单位和个体应预先向市场管理办公室提交经营项目申请报告或口头意向;提交业主个体身份有效证件、开业企业名称、品牌商品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及照片4张。
2. 办公室接预约申请后,先对单位或个体提供的材料进行复核。若资料欠缺,提出补充意见。
3. 初审。包括凭证复合、问询有无经营性实践经验、
告知市场重要食品安全、计量、诚信经营、文明经营法规等,考察其文化和信用接受能力。
4. 若初审通过,则根据空摊情况向市场总经理请示,由总经理做出备案排队或同意与否决定。
5. 经总经理经谈话审核同意入市的,应由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代表市场甲方与承租人乙方签订《摊位租货合同》和其他有关《责任协议书》。乙方向市场交纳足额租货费和违约保证金。
6. 办公室负责人向入市商户明示摊位办证照要求和告诚注意事项;收集相关经营证照、经销凭证和照片(4张),为商户设立独立的商品经营《台账》。
7. 承租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相关手续。
两位副总及办公室分别对承租人进行岗前诚信经营、秩序、食品安全、卫生、消防、安全生产、计量、停车等重要法规和管理须知的培训教育,使其基本明确甲方规章要义和现行管理要求。
8.单位或个体商户正式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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