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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童蒙须知》 (《训学斋规》)

2014-02-18 18:23阅读:
朱子《童蒙须知》(《训学斋规》) 朱子《童蒙须知》 <wbr>(《训学斋规》) 夫童蒙之学,始於衣服冠履,次及言语步趋,次及洒扫涓洁,次及读书写文字,及有杂细事宜。皆所当知。今逐目条列,名曰童蒙须知。若其修身、治心、事亲、接物、与夫穷理尽性之要,自有圣贤典训昭然可考。当次第晓达,兹不复详著云。
衣服冠履第一
大抵为人,先要身体端整。自冠巾、衣服、鞋袜、皆须收拾爱护,常令洁净整齐。我先人常训子弟云:男子有三紧,谓头紧、腰紧、脚紧。头,谓头巾,未冠者总髻;腰,谓以绦或带,束腰。脚,谓鞋袜。此三者,要紧束,不可宽慢。宽慢则身体放肆不端严,为人所轻贱矣。
凡著衣服,必先提整衿领,结两衽纽带,不可令有阙落。饮食照管,勿令污坏;行路看顾,勿令泥渍。
凡脱衣服,必齐整摺叠箱箧中。勿散乱顿放,则不为尘埃杂秽所污。仍易於寻取,不致散失。著衣既久,则不免垢腻,须要勤勤洗浣。破绽则补缀之。尽补缀无害,只要完洁。
凡盥面,必以巾帨遮护衣领,卷束两袖,勿令有所湿。
凡就劳役,必去上笼衣服,只著短便,爱护勿使损污。
凡日中所著衣服,夜卧必更,则不藏蚤虱,不即敝坏。苟能如此,则不但威仪可法,又可不费衣服。晏子一狐裘三十年,虽意在以俭化俗,亦其爱惜有道也。此最节身之要毋忽。
语言步趋第二
凡为人子弟,须是常低声下气,语言详缓,不可高言喧闹,浮言戏笑。父兄长上有所教督,但当低首听受,不可妄大议论。长上检责,或有过误,不可便自分解,姑且隐默。久却徐徐细意条陈,云此事恐是如此,向者当是偶尔遗忘,或曰当是偶尔思省未至。若尔,则无伤忤,事
理自明。至於朋友分上,亦当如此。
凡闻人所为不善,下至婢仆违过,宜且包藏,不应便尔声言。当相告语,使其知改。凡行步趋跄,须是端正。不可疾走跳踯。若父母长上有所唤召,却当疾走而前,不可舒缓。
洒扫涓洁第三
凡为人子弟,当洒扫居处之地,拂试几案,当令洁净。
文字笔砚,凡百器用,皆当严肃整齐,顿放有常处。取用既毕。复置元所。父兄长上坐起处,文字纸札之属,或有散乱,当加意整齐,不可辄自取用。
凡借人文字,皆置簿抄录主名,及时取还。窗壁几案文字间,不可书字。前辈云:“坏笔污墨,瘝子弟职。书几书砚,自黥其面”此为最不雅洁,切宜深戒。
读书写文字第四
凡读书,须整顿几案,令洁净端正。将书册整齐顿放,正身体,对书册,详缓看字,仔细分明读之。须要读得字字响亮,不可误一字,不可少一字,不可多一字,不可倒一字,不可牵强暗记。只是要多诵遍数,自然上口,久远不忘。古人云:“读书千遍,其义自见。”谓熟读则不待解说,自晓其义也。余尝谓读书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心不在此,则眼不看仔细,心眼既不专一,却只漫浪诵读,决不能记。记亦不能久也。三到之法,心到最急。心既到矣,眼口岂不到乎?
凡书册,须要爱护,不可损污绉摺。济阳江禄,书读未完,虽有急速,必待掩束整齐,然后起。此最为可法。凡写文字,须高执墨锭,端正研磨,勿使墨汁污手。高执笔,双钩端楷书字,不得令手指著豪。
凡写字,未问写得工拙如何,且要一笔一画,严正分明,不可潦草。
凡写文字,须要仔细看本,不可差讹。
杂细事宜第五
凡子弟,须要早起晏眠。
凡喧闹争斗之处不可近。无益之事不可为。谓如赌博、笼养、打毬、踢毬、放风禽等事。
凡饮食有则食之,无则不可思索。但粥饭充饥不可阙。
凡向火,勿迫近火旁,不惟举止不佳,且防焚爇衣服。
凡相揖必折腰。
凡对父母长上朋友,必称名。凡称呼长上,不可以字,必云某丈。如弟行者,则云某姓某丈。按释名,“弟”训“第”,谓相次第也。某丈者,如云张丈。某姓某丈者,如云张三丈、李四丈。旧注云。
凡出外及归,必於长上前作揖。虽暂出亦然。
凡饮食於长上之前,必轻嚼缓咽,不可闻饮食之声。
凡饮食之物,勿争较多少美恶。
凡侍长者之侧,必正立拱手。有所问,则必诚实对,言不可忘。
凡开门揭帘,须徐徐轻手,不可令震惊声响。
凡众坐,必敛身,勿广占坐席。
凡侍长上出行,必居路之右。住必居左。
凡饮酒,不可令至醉。
凡如厕,必去外衣,下必盥手。
凡夜行,必以灯烛,无烛则止。
凡待婢仆,必端严,勿得与之嬉笑。执器皿必端严,惟恐有失。
凡危险不可近。
凡道路遇长者,必正立拱手,疾趋而揖。
凡夜卧,必用枕,勿以寝衣覆首。
凡饮食,举匙必置箸,举箸必置匙。食已,则置匙箸於案。
杂细事宜,品目甚多,姑举其略,然大概具矣。凡此五篇,若能遵守不违。自不失为谨愿之士,必又能读圣贤之书,恢大此心,进德修业,入于大贤君子之域,无不可者。汝曹宜勉之。
朱子《童蒙须知》 <wbr>(《训学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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