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国际铁路货物运输货物交付单证案例
2000年6月8日,A公司签订出口朝鲜印染布销售合同。委托天津B国际货运公司代为办理运输。原、被告双方签定了多式联运合同。2000年6月26日,被告签发了多式联运提单,该提单托运人提供细目一栏中注有“仅作议付用”字样。在A公司等待朝鲜收货人赎单时,本案货物运至朝鲜,货物被朝鲜人提走。原告未能得到货款,A货钱两空。
青海A贸易公司将B国际货运公司起诉到天津海事法院,法院认为,本案不适用《海商法》的规定,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因此,依照合同法,B公司作为本案多式联运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本次全程运输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将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的地点。因此,B公司已经履行了运输合同约定的义务,对于A公司的货款损失不应承担责任。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青海A贸易公司因此破产。
此案是错误判案;
①我国高法在1990.6.16高法铁路运输法院管辖范围规定、1994.10.2
2000年6月8日,A公司签订出口朝鲜印染布销售合同。委托天津B国际货运公司代为办理运输。原、被告双方签定了多式联运合同。2000年6月26日,被告签发了多式联运提单,该提单托运人提供细目一栏中注有“仅作议付用”字样。在A公司等待朝鲜收货人赎单时,本案货物运至朝鲜,货物被朝鲜人提走。原告未能得到货款,A货钱两空。
青海A贸易公司将B国际货运公司起诉到天津海事法院,法院认为,本案不适用《海商法》的规定,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因此,依照合同法,B公司作为本案多式联运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本次全程运输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将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的地点。因此,B公司已经履行了运输合同约定的义务,对于A公司的货款损失不应承担责任。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青海A贸易公司因此破产。
此案是错误判案;
①我国高法在1990.6.16高法铁路运输法院管辖范围规定、1994.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