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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子三十一事解(续)

2018-12-09 10:03阅读:
惠施三十一事解(续)
——选自拙著《庄子通读-天下篇》
精析
此段介绍惠施和辩者(名家)的基本观点,由于文字苟简,理解困难,历代注家,众说纷纭。本书择其有代表性的观点,略加点评,不作深入讨论。
顾实先生《庄子天下篇讲疏》云:“(名家)所争者名实也。而其所用以争之方法则在于移易分隔也。移易则可合分隔则可离史记·自序所谓“名家苛察缴绕”,《汉书·艺文志所讥名家
釽析乱。曰缴绕,曰钩釽类也亦即合也谓钩连而釽破之也。苛察,曰析乱类也亦即离也析而扰乱之也。故夫名家自有法可知也。兹依名家法以解决名家言。”顾先生谓“以名家法,解名家言”,应当是我们解读本文的基本思路。
惠施多方,其书五车,其道舛驳,其言也不中,前云“天下之治方术者多矣”,但天下之士多仅得其一方,“天下多得一察焉以自好”,而惠施则“多方”,各种方术无所不包,“其书五车”,学识渊博,著述很多,所以他的学说乖舛驳杂,他的言说不合乎大道。开头概述惠施学说,“多方”、“舛驳”、“不中”,点明其特征。惠施和他的信徒“多方”,没有门派,所以庄子以“辩者”称之。
“历物之意,曰”,此句用“曰”字引出惠施“历物十事”。“历物”二字至关重要,章炳麟《庄子解故》:“厤,即巧历之历。数也。”《齐物论》:‘一与言为二,二与一为三。自此以往,巧历不能得,而况其凡乎!’”此“巧历”,即“历物”,惠子即此“巧历”者也。世界事物千差万别,不可以尽数,但惠子所谓‘历物之意’,就是要把万事万物的差别一一析离明白。“历物”二字启示我们,惠施是以“物”为研究对象,而不是以“道”为研究对象,惠子和辩者之言仅在“物”的层面,而“历”(穷尽物之差别)则是他所要达到的目的。
下面简述“历物十事”:
一、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大到极至而没有外围,叫做“大一”;小到极至而没有内核,叫做“小一”。这个命题应当如何解释呢?成玄英《疏》:“囊括无外,谓之大也;入于无间,谓之小也;虽复大小异名,理归无二,故曰一也。”成玄英以为惠子旨在说明物大小别,齐而归一的道理。注家多依此以为惠施之意与庄子合,此明大小一体之界说也。谓物之至大者曰大一,谓物之至小者曰小一,则是大小齐一而平等也”(顾实《庄子天下篇讲疏》)。进而有注家以为,此“一”,即“圣有所生王有所成皆原于一”之“一”(钱基博《读庄子天下篇疏记》)这个说法存在两个问题,一、惠施之意不是“大小齐一”,而是“一”,分为“大一”、“小一”,他是立足于“分”,而不是立足于“齐”。二、惠施之“一”,不是庄子之“一”。庄子之“一”,是“无”(“无有”),是不可分的混沌。而惠子之“大一无外”,是物不断地聚合扩大,以至于无穷大“小一无内”,是物不断地析离变小,以至于无穷小。王叔岷《庄子校诠》:若仅就至大、至小之理而言,则未必为至大、至小,此不过《庄子·秋水》篇世之议者所谓‘至精无形,至大不可围’而已。至精(犹至小)、至大,尚是之所能,意之所能察致者,此未出于‘有’境,虽言至,而非如道超乎意想之至也。”王说甚是。《齐物论》:“惠施‘劳神明为一而不知其同也’。”此语点明惠施“一”和庄子“一”的根本区别。
二、无厚,不可积也,其大千里,成玄英《疏》:“理既精微,搏之不得,妙绝形色,何厚之有!故不可积而累之也。非但不有,亦乃不无,有无相生,故大千里也。”陆德明《经典释文》:“司马云:‘物言形为有,形之外为无,无形与有,相为表里,故形物之厚,尽于无厚。无厚与有,同一体也,其有厚大者,其无厚亦大。高因广立,有因无积,则其可积,因不可积者,苟其可积,何但千里乎!”成玄英、司马彪以惠施之“无厚”为“无形”,是“理既精微,搏之不得,妙绝形色”之“无”,因而以庄子“有生于无”的理论来解说惠子的命题,似乎其中蕴涵了深奥难测的哲理,实属牵强附会。惠施此命题乃承“至大无外”而来。就常识来说,凡物,必占据一定的空间,所谓“大”,即指其所据空间而言,纵向有“厚”(高),横向有“广”(宽)。“至大”,指空间无限扩大,广度和厚度,都扩展至无限。但惠施说还有一种“大”,它“无厚”,没有“厚度”,也就是“不可积”,但是可以绵延千里而至于无穷,这在近代数学上谓之“面”。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无厚,如几何学所谓面。无厚者不可有体积,然可有面积,故可‘其大千里’也。”惠施此处之“大”,准确地说,指“广”,“其大千里”,当谓“其广千里”。惠施的用意,当然不是探讨几何问题,惠施的命题与其“离坚白”的命题是同一性质。石之坚、白二性可离,那么物之厚、广二性也可以离。物“无厚”,得其横向之面;物无广,得其纵向之面。«荀子·修身»云:“夫坚白、同异、有厚、无厚之察,非不察也,然而君子不辩,止之也。”《韩非子·问辩篇》:“坚白、无厚之词章(彰),而宪令之法息(灭)。”《吕氏春秋·君守篇》:“坚白之察、无厚之辩,外矣。”先秦学者皆把坚白同异,有厚无厚相提并论,足可以为证。
三、天与地卑,山与泽平,成玄英《疏》:”夫物情见者,则天高而地卑,山崇而泽下。今以道观之,则山泽均平,天地一致矣。《齐物》云,‘莫大于秋豪而泰山为小,即其义也’。”成玄英又以《庄子》释惠施之言,误。《秋水》:“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在这里,庄子指出了他的学说与惠施公孙龙之学说,乃至其他学派的根本不同,庄子的学说是“以道观物”,而别的学派则是“以物观物”。可见,成玄英谓“天与地卑,山与泽平”,是惠施“以道观之”的结果,乃谬误之说。陆德明《经典释文》:“李云:‘以地比天,则地卑于天,若宇宙之高,则天地皆卑,天地皆卑,则山与泽平矣。’”李颐之说有理。此命题旨在说明相对的原理,从“至小”的角度看,天比地高,山比泽高;从“至大”的角度看,则天与地卑,山与泽平。从近处看,天比地高,山比泽高,从远处看,天与地比,山与泽平。
四、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太阳刚刚升至中正,就开始西斜,物刚刚诞生,就开始趋向死亡。这是说明事物永不停息地向其对立面转化。《齐物论》:彼是方生之说也。虽然,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方生之说”,是惠施的理论,但庄子在《齐物论》里认可他的说法。这个命题的旨意比较清楚,而成玄英的解释却有些离谱。其《疏》云:“睨,侧視也。居西者呼为中,处东者呼为侧,则无中侧也。犹生死也,生者以死为死,死者以生为死。日既中侧不殊,物亦死生无异也。”真不知,成玄英何以见出此命题是说“中侧不殊,死生无异”?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成玄英又何以知“死者以生为死”乎?
五、大同而与小同异,此之谓‘小同异’;万物毕同毕异,此之谓‘大同异’”,成玄英《疏》:“物情分別,见有同异,此小同异也。死生交谢,寒暑递迁形性不同,体理无异,此大同异也。”成玄英释“同异”,使异者同,以惠施旨在求同。成玄英弄反了原意。钱基博《读庄子天下篇疏记》:“此道家同异之论,庄周所以明‘齐物’者也,当以《庄子》书明之。”钱先生于是引《知北游》之言,谓“与物无际”,斯“大同”矣;“而物有际”,则“小同”矣。“物物者与物无际而物有际”,则是“大同而与小同异,此之谓小同异”矣。“不际之际”,可以眩万物之毕同矣,“际之不际”,可以知万物之毕异矣。我们在《知北游》已经说明,所谓“际”,是指物在太虚中所占的时间和空间,“物有际”,指物占有时间和空间,因此物有始有终,有生有死。“物物者”,指大道。“物物者与物无际”,大道化与了物,物“有际”,但大道“无际”,大道没有时间也没有空间,因此大道无始无终,无生无死。“不际之际”,指“不际”之道化为“有际”之物;“际之不际”,指“有际”之物复返归于“不际”之大道。这与惠施之“小同异”,“大同异”,不是一回事。钱先生没有明白《知北游》那段话的含义,故尔生拉硬拽,凑为一说。此一命题,难在第一句,“(物)大同而与小同异”,物有“大同”,大类之同,也有“小同”,小类之同。比如鸡和鸭,可以归为一大类,都是家禽,这是‘大同’;公鸡和母鸡都是鸡,雄鸭和雌鸭都是鸭,又可分别归为一小类,则是“小同”,前谓“大同”是从鸟类动物这个大的角度来说,后谓“小同”是从雌雄之性这个小的角度来说,“大同”与“小同”的角度不同,所以“大同而与小同异”,此种异,是从微观的层面来说的,所以“此之谓小同异”。从宏观来看,“万物毕同毕异”,万物皆“物”,所以“毕同”;万物又各各不同,所以“毕异”,“此之谓大同异”。惠施的所谓“小同异”,从“小同”的角度,分析物之异。同样,所谓‘大同异’,从“大同”的角度,分析物之异。惠施是立足于“异”,不是立足于“同”。胡适说:“惠施说:‘大同而与小同异,此之谓小同异’,例如:松与栢是‘大同’,松与蔷薇是‘小同’,这都是‘小同异’。一切科学的分类,只是这种‘小同异’。从哲学一方面看来,便是惠施所说:‘万物毕同毕异。’怎么说‘万物毕异’呢?原来万物各有一个‘自相’。例如:一个胎里生不出两个完全同样的弟兄,一根树上生不出两朵完全一样的花;一朵花上找不出两个完全相同的花瓣,一个模子里铸不出两个完全同样的铜钱。这便是万物的‘自相’。有自相所以‘万物毕异’。但是万物虽然各有‘自相’,却又都有一些‘共相’。例如,男女虽有别,却同是人;人与禽兽虽有别,却同是动物;动物与植物虽有别,却同是生物;……这便是万物的‘共相’。有共相,故万物可说‘毕同’。毕同毕异,‘此之谓大同异’。可见一切同异都不是绝对的。冯友兰先生说:“惠施这个论断,就逻辑的意义说,接触到类和种属的关系问题。每类事物都有共同的性质;这是‘大同’。每类事物中不同的种属又各有自己的共同的性质,这是‘小同’。从类上推去,万物同属于一大类,都有共同的性质,所以说是‘毕同’。从种属下推去,以至于各个的个体东西。各个东西又都是自己的特点,不能完全相同,所以说是‘毕异’。这些论点,同样表明事物之间的差别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词和概念之间的差别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以上两段引文,皆转引自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惠施此一命题,从自相与共相,从类与属的角度说明同与异的相对关系,胡、冯二先生准确地揭示了此一命题的旨意。
六、南方无穷而有穷,一种代表性的观点是:“这也是从空间的相对性而言的。”(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南方是无穷的,又是有穷的。从普通人的眼光讲,这是无穷的。但从至大无外的观点看,却是有穷的。”(见范寿康《中国哲学史纲要》第一编第五章《名家》,转引自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这个说法有些勉强,因为惠子的命题中,没有范先生所说的那些前提。愚以为此一命题,可能源自惠施与庄子之间的一段辩论。庄子《逍遥游》:“汤问棘曰:‘上下四方有极乎?’棘曰:‘无极之外,复无极也。穷发之北,有冥海者,天池也。’”惠施针对“四方无极之外复无极”的说法,提出“南方无穷而有穷”,不说“四方”,诚如成玄英《疏》云:“独言南方,举一隅,三可知也。”惠施提出此一命题的理论依据是什么呢?当如顾实先生所言“以名家之法,解名家之言”。顾实《庄子天下篇讲疏》:“夫既名曰‘南方’,则名虽无穷而实已有穷,然实可能而名不可能也。”这是说,“南方”之名,名实不符。世人谓“南方无穷”,惠施谓“既是南方,则必有穷也”。这里关键在“方”字。方,方隅也,《墨子经说上》:“方,柱隅四讙也。说方,矩见交也。”《周髀》:“合矩以为方。”既是“方隅”,何得“无穷”?方,也可谓之“方位”,《礼·內则》:“敎之数与方名。”《注》:“方名,如东西也。”宣颖云:“谓之南方,已有分际。”意思是说,南方本是无穷的,说它是“南方”,就和北方有了界限,,所以又是有穷的。高亨《庄子天下篇笺证》:“然南北相毗,自立标之处分界,标立而南北定。”既有“南方”,必有“北方”,南北之间必有标界。标之南,无穷,故曰南方无穷,但标之所在,则是南方之始,有始则必有终,故南方有穷也。谓“南方无穷”,名不符实,谓“南方有穷”,则名实相符,同理,“四方”亦是矣。此惠施以“名实”驳庄子也。
七、今日适越而昔来,对于此一命题,有两种代表性的观点:其一、陆德明《经典释文》曰:“智之适物,物之适智,形有所止,智有所行,智有所守,形有所从,故形智往来,相为逆旅也。”陆德明此段话抽象费解,其实,他唠叨来唠叨去,无非是说,人不仅有“形动”,还有“心(智)动”,“心动”可以随“形动”,“心动”也可以先于“形动”。对此,宣颖《南华经解》有解释,宣曰:“知有越时,心已先到。”前去越地之心智,早于身动之前,故今日到达越地,可以说昨天就来了(今日“形”到,昨日“心”到)。此说所谓“心到”,有杜撰之嫌,惠施的命题没有此层意思,不足取纳。其二、成玄英《疏》:“夫以今望昔,所以有今;以昔望今,所以有昔。而今自非今,何能有昔!昔自非昔,岂有今哉!既其无昔无今,故曰今日适越而昔来可也。”意思是说,时间的区分是相对的,从微观来看,有今昔之别,从宏观来看,今昔无别。惠施“今日适越而昔来”,是从宏观着眼。成玄英的说法,当是惠施本意。对于惠子的此一命题,庄子在《齐物论》里有过批评,庄子曰:“是今日适越而昔至也,是以无有为有。对于无限的时间来说,“今”与“昔”可以忽略不计,因此可以说“今日适越而昔来”,惠子的说法有其合理的一面。但是,相对于某一个时段来说,“今”就是“今”,“昔”就是“昔”,二者则不能混同。“今日适越”是“有”,“昔至”是“无有”,惠施谓“今日适越而昔至”,是“以无有为有”,把没有发生的事情说成了已经发生。因此,庄子批评说:“无有为有,虽有神禹且不能知,吾独且奈何哉?
八、连环可解也,这是惠施“历物十事”中,最难理解的问题,历代注家,尽其所学,仍不得其解。代表性的说法有三:其一、贯空说。陆德明《经典释文》:“司马云:‘连环所贯,贯于无环,非贯于环也,若两环不相贯,则虽连环,故可解也。’”成玄英《疏》:“夫环之相贯,贯于空处,不贯于环也。是以两环贯空,不相涉入,各自通转,故可解者也。”成玄英的说法和司马彪如出一辙,“贯于空处”,也就是“贯于无环”。解者,解开也,分离也。“贯于空处”,“贯于无环”,亦是“贯”,何以谓之“解”乎?其二、不解解之说。王叔岷《庄子校诠》:“《淮南子·俶真》篇:‘辩解连环。’《说林》篇:‘连环不解,其解之以不解。’”方勇《庄子诠评》:“《吕氏春秋·君守》篇:‘鲁鄙人(边远地区的人)遗宋元王闭(连环结),元王号令于国,有巧者皆来解闭,人莫之能解。儿说(人名)之弟子请往解之,乃能解其一,不能解其一,且曰:‘非可解而我不能解也,固不可解也。’问之鲁鄙人。鄙人曰:‘然。固不可解也。我为之而知其不可解也。今不为而知其不可解也,是巧于我。’故如儿说之弟子者,以‘不解’解之也。”《淮南子·人间训》:‘夫儿说之巧,于闭结无不解。非能闭结而尽解之也,不解不可解也。至乎以弗解解之者,可与及言论矣。’据此,则惠施也许以‘不解’解之。”然而,惠施明言“连环可解”,非谓“不解”也。其三、毁坏说。毁又有二说,一谓自然毁坏说,蒋锡昌:“连环成后,终有毁日。唯常人所见者,只见一旦之毁,不见逐渐之毁。吾人假定自连环初成之时,至一旦毁坏之时,总名此整个之过程为‘解’(‘解’即‘毁’也);是连环自成之后,即无时不在‘解’之过程之中,故曰‘可解’也。”(转引自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二谓外力毁坏说,此说主要源于齐威王后毁玉环之典故。《战国策·齐策》:“秦始皇尝使使者遗君王后玉连环,曰:齐多知者而解此环不君王后以示群臣。众臣不知解。君王后引椎椎破之谢秦使曰:‘谨以解矣。’”但是,“毁”之后,“环”也就不存在了,何以谓“解”?毁与解,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以“名实”著称的惠施,怎会恁地糊涂?细究注家解说,所以误读惠施,统统以“连环”为实物,如果连环是实物,无论是玉环,还是闭结,自有制成之法,当然也有解离之术。秦毓鎏曰:“以连之之法解之,可连即可解也。”(转引自顾实《庄子天下篇讲疏》)但这纯是技巧,没有什么哲理。惠施也就没有必要与人辩说。钱基博《读庄子天下篇疏记》:“庄周每好以连环喻道。”钱先生此说,让我们柳暗花明,发见了另一条思路,“连环”是一个比喻,“连环可解”,是惠施与庄子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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