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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教师绩效考评方案
级字[2011]05号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根据《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考评指导意见》、《济宁市第二中学教师绩效考评方案》,结合高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坚持育人为本,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建立新型教师管理模式,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提升学校办学实力,促进学校跨越发展。
二、考核原则
1、导向性与规范性相结合
引领指导教师全身心投入到素质教育改革的大潮中,更新教育观念,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树立正确的教育教学大质量规。
2、激励性与约束性相结合
向勇挑重担、乐于奉献、成绩突出的骨干教师重度倾斜;向有重大立功表现、为学校发展创获荣誉的优秀教师重度倾斜。采取“师德不合格一票否决制”。对考评不称职的教师、对量化考评后10%的教师、对违反学校各项规定的教师不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