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学士学位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学位办修订下发了《辽宁省学士学位课程外国语(英语)水平统一考试大纲(试行)》,对考试内容和考试的题型、题量做了不同程度的调整,从2006年上半年考试起试行。请参加考试的考生尽早熟悉《大纲》,做好考试准备。
学士学位课程外国语(英语)水平统一考试大纲(试行)
总则 为了客观地测试辽宁省申请学士学位人员的英语水平,保证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学士学位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大纲。
本考试目的是:检验考生掌握与运用英语知识的水平和能力,是否能够较好地用英语获取信息和传递信息。这就要求考生具有较强的阅读能力和一定的翻译能力,同时也要求有一定的听说能力。本考试旨在测试考生是否达到本科生英语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各项要求,具有本科生英语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各项语言运用能力。考生的考试结果将作为是否授予学士学位的主要依据之一。
评价目标
本考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听、读、写、译的能力(由于技术上的原因,本考试暂取消听力测试。考生听力能力的测试由各院校在考生学习期间组织进行)。考生在词汇量、语法知识、阅读理解、翻译能力和英文写作等方面应分别达到以下要求:
(一)词汇
掌握4000个左右的英语词汇,能在语言交际、翻译和写作中准确运用。
(二)语法知识
掌握英语的基本语法结构和常用句型,能正确理解由这些语法和句型所构成的句子。
(三)阅读理解
能综合运用英语语言知识和阅读技能,能读懂一般性题材的文章
学士学位课程外国语(英语)水平统一考试大纲(试行)
总则 为了客观地测试辽宁省申请学士学位人员的英语水平,保证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学士学位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大纲。
本考试目的是:检验考生掌握与运用英语知识的水平和能力,是否能够较好地用英语获取信息和传递信息。这就要求考生具有较强的阅读能力和一定的翻译能力,同时也要求有一定的听说能力。本考试旨在测试考生是否达到本科生英语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各项要求,具有本科生英语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各项语言运用能力。考生的考试结果将作为是否授予学士学位的主要依据之一。
评价目标
本考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听、读、写、译的能力(由于技术上的原因,本考试暂取消听力测试。考生听力能力的测试由各院校在考生学习期间组织进行)。考生在词汇量、语法知识、阅读理解、翻译能力和英文写作等方面应分别达到以下要求:
(一)词汇
掌握4000个左右的英语词汇,能在语言交际、翻译和写作中准确运用。
(二)语法知识
掌握英语的基本语法结构和常用句型,能正确理解由这些语法和句型所构成的句子。
(三)阅读理解
能综合运用英语语言知识和阅读技能,能读懂一般性题材的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