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不同的操纵环境与要求,根据拖船的性能和特点,使用拖船的方式大致可以分为五种。
1 吊拖
又称直拖或拎拖。由本船出缆系于拖船拖吊拖钩,也可由拖船出缆系于本船上。拖缆的长度视港内水域确定。为了充分发挥拖船的有效拖力,保证操纵的灵活性以及免使拖缆承受更大的张力,应使拖缆有最小的俯角,一般情况下应小于15°,即拖缆长度应大于被拖船拖缆出口至水面高度的4倍,即使被拖船拖缆出口至水面的高度很低,拖缆也不应少于45m 。实用上一般为拖船长2 倍左右。
单拖船吊拖是一种只可进不能退的牵引方式;被拖船的吨位很大,在极狭小深水域内操纵时,可布置成可进可退,也可原地掉转的
四角牵引的吊拖方式,操纵性能将会大大改善,如图 所示。
2 顶推
拖带中,如拖力的作用点位置及方向处于经常变换的情况下宜采用顶推方式,图列出了单拖船顶推本船一端、双拖船分别各顶推一端的情况,它们均为协助大船转向的实例;使用顶推方式将拖船用于本船一舷,如单拖船顶推船中、双拖船分别顶推同舷的首尾,也可使船舶横移。内河或湖泊中由一艘拖船顶推一列驳船的顶推方式,则是一种特殊的顶尾方式。
顶推的带缆方式有单首缆、双首缆和紧绑(除双首缆以外,另加一根由拖船船尾系上大船的稳定缆)三种。后一种可较好地保持拖船顶推的方向。
1 吊拖
又称直拖或拎拖。由本船出缆系于拖船拖吊拖钩,也可由拖船出缆系于本船上。拖缆的长度视港内水域确定。为了充分发挥拖船的有效拖力,保证操纵的灵活性以及免使拖缆承受更大的张力,应使拖缆有最小的俯角,一般情况下应小于15°,即拖缆长度应大于被拖船拖缆出口至水面高度的4倍,即使被拖船拖缆出口至水面的高度很低,拖缆也不应少于45m
单拖船吊拖是一种只可进不能退的牵引方式;被拖船的吨位很大,在极狭小深水域内操纵时,可布置成可进可退,也可原地掉转的
2 顶推
拖带中,如拖力的作用点位置及方向处于经常变换的情况下宜采用顶推方式,图列出了单拖船顶推本船一端、双拖船分别各顶推一端的情况,它们均为协助大船转向的实例;使用顶推方式将拖船用于本船一舷,如单拖船顶推船中、双拖船分别顶推同舷的首尾,也可使船舶横移。内河或湖泊中由一艘拖船顶推一列驳船的顶推方式,则是一种特殊的顶尾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