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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比我更有义(创38)

2017-04-03 16:59阅读:
她比我更有义”(创38)

一、三十八章的意义

创世纪三十八章曾引起许多争议,因为从三十七起在论及约瑟的事情,可三十八章安排其后面就显得非常的突兀。好像验证了一些所谓圣经批判学者认为的创世纪是有两个作者,以不同文体,不同资料,最后通过相互编排而成这样的结论。实际则不让步,圣经经常运用一些文学技巧,前后看似关系不大,实则是来突显圣经重大的主题。
三十七章二节 “论及雅各的儿子们”(和合本:雅各的记略如下)。雅各十二个儿子,却只提到了约瑟和犹大,其他则略过。为何如此?这两人在神选民中的地位显赫。约瑟替代了长子流便,而犹大的后裔命定出君王(创49:10)。还有很重要的,这两个儿子是这个家庭后裔中不同人格秉性的代表。
而把三十八章插入中间,圣灵用意在于藉着这样的“题旨”性变化,突显出二人的强烈对比。比如,约瑟和犹大同样是“下”(离开),(创37:25; 38:1),但却是约瑟被动,而犹大主动;同样是受性的试探(创39:7;38:16),约瑟宁愿关进监牢也不愿得罪神,而犹大则陷入乱伦的罪恶之中;犹大引致家庭里彼此争竞、尔虞我诈,而约瑟却有正直和智慧一颗心;约瑟被卖到埃及为奴,但后来却像他玛一样出人头地等。他玛和路得一样,均属外邦人,但在救主列祖榜上有名(太1:3、5),因她按律法行义,使犹大有后人,君王从他而出。
圣灵在对事件的刻意选择,和人物描述上对比,显示出很多不一样的地方:约瑟是一个敬畏上帝的人,而犹大心里没有神,是三十八章被诟病的主角。读这章的时候 应该在这个问题的光照下,来看圣灵对以犹大为代表的、其他雅各儿子们的叙述。三十八章也隐含了这样一个主题,就是雅各一家必须有下埃及这段历史,否则神的选民将被迦南人彻底同化。

二、犹大娶妻(创38:1-5)

“那时,犹大离开他弟兄下去,到一个亚杜兰人名叫希拉的家里去”(创38:1)。犹大为何离开希伯伦
(创35:27)他的兄弟们那里,下到一个亚杜兰名叫希拉的家里,我们不得而知。犹太的拉比们曾解释为,当初犹大把约瑟卖给以实玛利人的建议愚蠢之极,因为在流便的劝说下,兄弟们已经打消了要残害约瑟的念头。兄弟们看到父亲雅各为此伤心至极,顿觉内疚,所以他们一致谴责犹大的馊主意。犹大因此与兄弟们发生争执,一气之下离开他弟兄,下到亚杜兰他的朋友那里。
故事很生动,可无从查考。与世俗为友的,就与神为敌(雅4:4)。犹大后来做出的荒唐之事便知这节圣经的告诫有多么宝贵。
亚杜兰位于为希伯仑西北,其高度当比希伯仑(海拔一千米)为低,因此“下”到亚杜兰很是恰当,并非像传统教会解释的那样,“下”意味灵性的堕落。传统教会遗留的释经传统,经常先入为主过度解读,见到“下”就以为是灵性低落,见到“黑暗”就是撒旦的同在等。其实,圣经并非赋予所有的字面都包含有属灵意义。这就是在传统华人教会当中普遍流行的寓意解经方法。
犹大此时应该是已经到了成年,到了亚杜兰看见一个犹大在那里看见一个迦南人的女儿,就娶她为妻(创38:2)。“看见”即“娶”,经文里暗示的是犹大可能不是出于真情,而源于情欲。犹大代表的并非是偶现的个体行径,整个神的选民的伦理生活在迦南之地都出现了重大问题。比如,雅各的儿子们在迦南之地已把“祖训”的“不要娶迦南的女子为妻”(创24:3;28:1)早已抛到云霄之外(西缅也娶了迦南女子为妻)。而这教训在新约里引出了基督徒个人与世界关系的一条真理:“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林后6:14)。
若任其发展,神儿女早晚会被迦南人信仰和人种所同化,因此不能没有雅各一家下埃及四百年这段历史;因为,神要保守属祂的子民,像天上的星一样多,像地上的沙一样多(创22:17;26:4;32:12),好让他们成为属神的国度。
在迦南地,犹大与妻子生了三个儿子,分别是珥,俄南,示拉。珥的名字含义有“无后”之意。“无后”不仅长子珥的确没有后代产生,若没有神的背后的干预,也包括这个家庭不该有后代产生。

三、儿子娶妻(创38:6-11)

犹大为长子珥娶妻,珥在神的眼中看为恶,没有多久,上帝就叫他死了。(创38:6-7)。圣经未提及犹大的大儿子珥是何等恶,以至于上帝竟然用死刑来对付一个人?这在圣经当中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从本章的脉络中可以看出,似乎他很有可能是没有服从神计划中的后裔有关。因为紧接着,次子俄南未能尽他对最近亲兄弟的义务同样被处死了。
犹大儿子们的诸般劣迹,不能不说跟犹大的家教有关。“子不教父之过”,犹大并未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自己一身的不端行为,给整个家庭埋也下了祸端。
若兄终无后,就会在产业的继承上构成疑难。按着当时的习惯,兄终弟纳嫂为妻的制度是解决方法之一。那时还没有律法,但神也藉着此规矩在他们中间带领。依照创世记三十八章的概略,死者的弟兄有责任使寡嫂怀孕,好使兄的产业可以传给所生的婴孩,也维持他的姓名。若弟不接受,他就要接受公开的羞辱(遭吐口水和被扔鞋子)。这习俗就是有名的“利未拉特”(levirate)婚姻制度,后来其中一部分演变为律法(申25:5-10)。
贪财的俄南仅要与她玛同房,却不愿意留后代给珥。拒绝使他玛怀孕,因为这样做会分薄了他至终要得的产业。“留后”原文是“留下后裔”。“ 后裔”的提法在圣经里是非常特殊的,隐含了与亚伯拉罕后裔之间道德关联,神在犹大家有个计划,就是命定“君王从犹大而出”(代上5:2),而且在后来的整个王国历史中,犹大支派都要处于领导的地位。我们常常忘记上帝是公义的神,他会赏善罚恶。因此,俄南这种恶行上帝直接以“死亡”作为处罚。
然而,犹大还有一个儿子示拉,可以继续纳嫂为妻,代为立嗣。可是犹大害怕示拉遭受他哥哥们的同样命运,就让他玛回娘家,他说,“你去,在你父亲家里守寡,等我儿子示拉长大。” (创38:11)按着当时的习俗,妻子在丈夫死后,若没有儿女,可以回娘家,并且可以再嫁人。(得1:8-11)而他玛并不具备这个条件,犹大明显是在欺负这软弱无依无靠的媳妇。“等我儿子示拉长大”再回来,明显是托词。很明显地,犹大并不打算这样做。犹大要儿媳妇回娘家,一是可以拖延示拉娶她,二是又可以不养她,同时又要让人家守寡,真是甚么好处都被犹大占尽了。
他玛还比较顺服,并未提出异议,就回到了娘家。可能她从未想到公公会是如此诡诈不守诚信的一个人。虽然,这里他玛回到娘家。但是,她依然是犹大的儿媳妇。这一点,并没有改变。按照传统,他玛是犹大家的人,而不是她娘家的人。因此,我们看到后来是犹大,要去处理他玛,而不是他玛的父亲。。

四、犹大乱伦(创38:12-23

过了许久,犹大的妻子书亚的女儿死了。犹大守丧完毕(犹大得了安慰),就和他朋友亚杜兰人希拉上亭拿,去查看给他剪羊毛的那群人工作怎样。犹大一出门,就有人给他玛通风报信,于是他玛就脱了她作寡妇的衣裳,乔装打扮成妓女模样(帕子蒙着脸),在那里准备色诱她的公公。因为,他玛见示拉已经长大,犹大还没有让他的儿子娶她为妻。他玛要单独采取行动,让代为立嗣成为事实。(创38:12-14)
他玛脱掉守孝的衣服(寡妇衣裳),令人想起雅各欺骗他的父亲以撒时,换上以扫的衣服,以及雅各的众子出卖约瑟而欺骗雅各时,把约瑟的衣服染满了血。这是圣经的文学描述方法,以此让人想到罪的延续性在那里。
“帕子蒙着脸” 有一种的说法认为,为迦南地区当年妓女的特殊打扮。迦南宗教的庙妓都蒙脸,她们不只在等候客人上门时蒙脸,在庙里进行色情服务时也全程戴上帕子,好让的男人幻想为是和庙中女神从事性行为,那样,不仅不会有自责,反而会说服自己所做的肮脏行为是在“敬拜”他们的神。这种说法,很好地迎合了,为何上帝当年严禁以色列人与迦南人往来。也可以美满地解释出,为何犹大与儿媳他玛苟且之时没有认出她来。
路经亭拿路上伊拿印城门口的犹大,一见他玛的装扮,果然上钩。欲火攻心的犹大眼目“看见” (创38:15)便生“情欲”。圣经理常用“看见”去暗示一些导致结果不好的男女关系,(如示剑看见底拿,参孙看见大利拉等)。
犹大见到“妓女”,连一句客套话也没有,一开口就直奔主题:来吧,让我与你同寝!(创38:16)。他玛不是省油灯,便问犹大能出何等价钱。犹大愿意以一只羔羊相送,显示犹大是临时起意召妓,随身并未携带现金。以一头山羊羔为招妓交易,这在当时算是很高的价钱(箴6:26招妓的代价是一块饼),反映出犹大为满足情欲,慷慨到愿意付任何代价。他玛对此很满意,但在交易价钱未到手之前,要一个抵押物。表面看,好像是他玛担心犹大耍赖,届时不会把羔羊送来,可是从后面发生的事来看,他玛是颇有心计的,若是没有这份抵押物,她恐怕是性命难保。这些抵押物,等于是身份证、驾照、信用卡三样物证。
他玛提出的抵押物是犹大的印,带子还有他手里的杖(创38:18)。当时印章是有地位的人才拥有的,雅各家为富庶大家,犹大有个人印章也不足为奇。个人印章代表拥有者的印记,这个印章通常带用带子挂在脖子上。交易完成,他玛又重新穿上寡妇的衣服。
犹大还算诚信,按允诺安排他的朋友把羊羔送来,并要换回他的抵押物。可是竟然再也找不到“伊拿印路旁的妓女”了,而且当地人也告诉他的朋友,这里根本没有妓女。犹大得到此信,也无可奈何,犹大叮嘱朋友不要再查找,免得自寻其辱。犹大不知道的是,他玛与她同寝,就从犹大那里怀了孕。

五、他玛的执着(创38:24-26a)

过了三个月,有人向犹大指控他玛做了妓女。为何是三个月?很可能是三个月后他玛腹部开始膨胀,体形有变,于是有人开始注意到了有关。原文中的“妓女”一词,也可指性方面的随意性行为。所以指控“他玛做了妓女”,也可翻译为“他玛做了出轨的事”。因为他玛已经许配给犹大的小儿子示拉,再与别人有性关系,就是犯了淫乱的罪。
犹大听闻他玛的“丑事”,难掩心中怒火,于是吩咐人把他玛给烧了。犹大是典型的以自己眼中的“梁木”,去挑别人眼中的“刺”。犹大没有想到的是,令他玛陷入屈辱的难堪之中,有他一份。然而,犹大此时却站在道德的制高点,颐指气使地指责儿媳的不道德行为,并予以严厉审判。可是根据当时的规矩,他玛当死,而促成罪恶根源的犹大也必须被处死。这就是论断(审判)人带来的后果当用什么量器量给人时,神也必用什么量器量给他(太7:2)。犹大因此被弄的灰头土脸,无法见人。
犹大是个假冒为善的人,毫无疑问。可是,更加残酷而又不得不承认的是: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是假冒为善的人。我们都有可能像约翰福音8章2-11节中记载的那些欲扔石头给行淫女人的伪君子们。因为站在道德制高点来审判别人,不仅能给我们带来“居高临下”的快感,也能让我们饱尝到那“绝对者”的滋味;和我们是多么的正人君子!堕落的罪人,最热衷的就是拿着道德的放大镜去窥察别人,时刻准备着用石头砸向别人,或者将口水唾向别人。
“她比我更有义”( 创38:26A)
当他玛犹如那位行淫时被捉的妇人一般,被拉出来准备刑讯。可是,他玛临危不惧,她没有否认自己的罪行,并且供认不讳,但当堂拿出犹大的抵押物,让同是共犯的审判者无地自容。于是乎,犹大连忙改口承认自己的不义,说出了上述一句非常让他难堪的一句话:“她比我更有义”(原文可译作:她才是义,不是我。)
历代以来叫人费解的,就是儿媳装扮成妓女,跟自己的公公乱伦生孕,但竟能在圣经中出现一句“她比我有义”这样的评价出来?很多时候让我们苦思不解。
出自犹大口的“她比我更有义”,就是犹大承认自己没有将已成人的示拉给他玛(创38:26),没有信守承诺,更没有尽到“传宗接代”义务。反而义正严词正以一个“义人”,去审判“罪人”儿媳, 最后,却发现作恶者是他自己,所以他承认自己无义而他玛有义。在旧约常用“义”比喻‘没有犯被指控的罪’(出23:7;申25:1等)。相对而言,更加有罪的是犹大自己。犹大就是以这样的道德基础定她死罪,却盲目到看不见自己的罪。
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犹大被成功引诱,而约瑟却有能力抗拒波提乏妻子的引诱。这点说明了约瑟被神拣选、作为家族的领袖的依据是如何。这绝非说,人的完美与否是神拣选的条件,但拣选之后若作为器皿,神实在是要看重人的品格如何。
第二个问题是,他玛是否真有“义”? 其实,在犹大将她打发回娘家后,他玛是可以要求改嫁的,或许那正是当初犹大所希望的。但他玛没有这样做,而是要为犹大家留后。有一些人认为,是他玛对神的盼望和追求,是对弥赛亚的深深仰望,才要执意为犹大家留下具有长子名分的后裔的,甚至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这种说法有一地点牵强。从整个三十八章经文的叙事中也很难看出,他玛意识到了神在她的生活中做的功。我倒是觉得,他玛本身是迦南女子,犹大的信仰又有很多瑕疵,他对儿子们的负面影响,也不太可能对他玛有什么正面引导作用。他玛跟同是外邦人的路德不同,因为身边没有信仰纯正的拿俄米和波阿斯。与路德相比,他玛更像拨示巴。
他玛身为一个没有子嗣的寡妇,可是她要保守自己的名分,被驱主后,这种心情反而会更加强烈。里面我们看到的是,神施展着祂的大能,把人的恶变成神的义,神始终在祝福着不完美的人们。如同约瑟说的“神的意思原是好的”。
他玛是否真有“义”?他玛根本就是欺骗与犯罪。犹大不是义人,他妈也不是。没有义人,连一个都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罗3:11);“人的义如同污秽的衣服”,(赛64:6)创世纪的主旨就是在描述人的犯罪堕落,但这不是其目的,目的的核心是要突显神救恩的必须;若没有神的救恩,人就会一直堕落下去。“人不是因人所有的义而接受恩典,人是在自己没有义的事实上,来接受神的恩典”。

六、犹大悔改(创38:26b-30)

他玛主观上的执着,达到了神的需要。这是神背后的一只手所使然,同样神藉着他玛的这件事,促使犹大才有真正的悔改。
从此犹大不再与她同寝了。(创38:26b)
犹大承担了责任,所以,他玛没有被烧死,他玛不可能再继续住在娘家,而一定是被带到犹大家,由他来供养。此时,犹大的小儿子示拉圣经没有再予以记述,可能是他玛已经完成接续后裔任务,再嫁给示拉已经没有必要。犹大与他玛独处一起,还是有犯淫乱罪机会,所以圣经才特意提到“从此犹大不再与她同寝了”(创38:26B),以此来阐释犹大确已悔改。这也是神纪念犹大的原因之一。
犹大从他玛得到一堆孪生子(创38:27-31)
他玛生下双胞胎。犹大不服神的主权,神却安排在他自己家中。抢着出头的是法勒斯,有红线的是谢拉(创38:29)。双子的诞生和命名,很像以扫和雅各的出生,第二个婴儿争先出来,显示小的将获得显著的地位。谢拉的意思是“发光”,“光明”,然后,后来的情况却是法勒斯更加光明万丈,因他的肉身后代不仅包含了让人敬仰的大为王,更包含了给人以无限希望的弥赛亚。再次使用幼子脱颖而出的原则,做工在犹大身上。
神拆毁,神也建造;神是从破口里建造,从污秽里现圣洁。如今,神仍然像当年帮助他玛一样帮助我们,把消极的事转变为积极,也许今天、明天、甚至很长一段时间我们都觉得没有看见神在我们生命中的作为,但是我们可以相信,我们深爱的神总是会祝福着我们,尽管我们很不完美。

七、未完的话

很希奇,圣经两卷书路得记(路4:18)及马太福音(太1:13)的两篇家谱中,看到大卫并耶稣的血脉,都是来自“犹大从他玛氏生法勒斯”而来。这是我们在道德上的观念是不容易领会的。
神之所以这样做,并不表示圣经在高举他玛的行为。罪人最大一个问题,是愿意站在一个自义的地位去看待他人,去看待事物。我们若仔细读耶稣基督的家谱的时候,我们很难找到一个绝对的“好人”,都是被罪恶污秽的面目皆非的人。犹大这样的这一个人,他也没有资格来承受神的应许的。然而,这正说明,人需要神的救赎;恰恰是神的怜悯,神的极重无比的恩典,让着这般人能够悔改,而成为神启用的器皿。我们今天也是一样,我们可能不会犯犹大那样的罪行,但我们里面的这个人跟犹大并无本质区别。
若说整个三十八章的重点是什么?简明的说《犹大与他玛的故事》,是媳妇与公公乱伦的事件,称得上是圣经中最荒诞的事件之一。但深层让我们看见的,却是神的公义,神的圣洁,就连他的儿女的一切过犯和过错,都一一记载下来,不会放过,并要追讨;然而神也是怜悯的神,也是慈爱的神,祂有无上赦罪的恩典,就是在这恩典之中,罪人得以悔改,成为祂手上使用的宝贵器皿。纵然人罪恶滔天,不服神的主权,但神的计划、神的拣选、神的应许,都不会落空。


Isacc Cui

主日证道信息4/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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