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一不小心就犯了一个挺闹心的错误,说起来有点尴尬。
春节前别人送的一个挺奢华的礼品盒,里面装的都是悠闲的小食品,像巧克力、薯片、山楂条、蜜饯等物。我们平时很少注意这些可吃可不吃的“小食品”,感觉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类似“垃圾食品”。可是就是因为春节,有着大把的空闲时间,可以坐在沙发上百无聊赖地看书,吃着这样的小食品。
平日里这些小食品都堆放在家的角落里,想起就吃,想不起就搁置很久直到食品过期都忘记了它们的存在。可是今年却不是这样,因为还在今年没有过来团聚,家里很是清净,所以就没有考虑购买和储存众人过年消闲的食品。
我也是偶尔发现了礼品盒里的存货还可以一尝为快,于是就动手在礼盒里搜索了一番,找到一袋像薯干一样的蜜饯,品尝感觉还不错就拿到自己的房间里,想着吃一点,然后在按照“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要求那样,一切缴获要归公,这还不是什么缴获物资,仅仅是一袋薯干啊。至少要拿去给媳妇尝一尝啊,这样才体现夫妻恩爱永,世世结良缘的家庭和睦的风貌啊。
可是不知自己咋想了,觉得薯条的蜜饯做的不错,咀嚼有味,绵绵悠长,一不小心就将这袋只有100克的薯干清剿地一干二净,连一个渣子都没有剩。吃完后我还耍一个小聪明,想着反正媳妇也没看见我从盒子里拿这袋薯干,就当她没有看见罢了。可谁曾想,媳妇第二天问我,那袋薯干好吃不?这一下就让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