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虽然现代学者对于休谟的著作研究仅聚焦于其哲学思想上,但他最先是以历史学家的身份成名,他所著的《英格兰史》一书在当时成为英格兰历史学界的基础著作长达60至70年。历史学家们一般将休谟的哲学归类为彻底的怀疑主义,但一些人主张自然主义也是休谟的中心思想之一。研究休谟的学者经常将其分为那些强调怀疑成分的(例如逻辑实证主义),以及那些强调自然主义成分的人。 休谟的哲学受到经验主义者约翰·洛克和乔治·贝克莱的深刻影响,也受到一些法国作家的影响,他也吸收了各种英格兰知识分子如艾萨克·牛顿、法兰西斯·哈奇森、亚当·斯密等人的理论。 与斯宾诺莎相比,大卫
休谟的情况好了许多。他于1711年4月26日出生在爱丁堡一个良好的家庭,父亲母亲都出身名门。父亲是休谟伯爵的子嗣之一,母亲是大卫
福尔克纳爵士的女儿。12岁时他进入爱丁堡大学,3年后他没有得到学位就离校了,决心完全浸润在文学和哲学中。 1734年,在于布里斯托经商数个月之后,休谟前往了法国安茹的拉弗莱舍(La
Flèche)旅游,在那里休谟经常与来自Prytanée军事学校的耶稣会学生进行哲学讨论,勒奈·笛卡尔也是这所学校的毕业生。在法国定居时休谟也完成了《人性论》(A Treatise of
Human
Nature)一书,当时他年仅26岁。虽然现代的学者们大多将《人性论》一书视为是休谟最重要的一本著作、也是哲学历史上最重要的著作之一,但此书刚出版时并没有获得多少重视。 在1744年出版《道德和政治论文集》(Essays
Moral and Political)一书后,休谟申请担任爱丁堡大学的“伦理学和精神哲学”系所的教授,但被大学拒绝。在这段时间,休谟开始撰写他的历史巨作《大不列颠史》(The
History of Great
Britain)一书,这本书的写作持续了15年,写成时已超过了一百万字,最后从1754至1762年间分成六册发行。从1763年至1765年间休谟担任巴黎的哈特福伯爵的秘书,在那里他受到了伏尔泰的钦佩并且被捧为巴黎社交圈的名人。同时他也认识了让-雅克·卢梭,两人最初成为要好的朋友,但最后因理念不合而分散。 虽然休谟属于18世纪的哲学家,他的著作中讨论到的题材大多与现代哲学界的主要争论有密切关系,这与其他同时代的哲学家相较是相当罕见的。一些休谟最具影响力的哲学思想可以归类为以下几点:
因果问题
休谟不赞同大多数人都相信的只要一件事物伴随着另一件事物而来,两件事物之间必然存在着一种关联,使得后者伴随前者出现(post
hoc ergo propter
hoc—它在那之后而来,故必然是从此而来)的思想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