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人类学的理论来源述论(五)
2006-09-16 12:44阅读:
四、人类学者的环境研究
著名生态人类学家内亭说,“人类与自然的相互关系肯定是人们最永久关心的实际问题,人类最初的知识也是用于处理人与自然界的关系。”[3](P.24)这一论断充分表明了人类学家研究生态问题的必然。一般说来,人类学家通常都能够意识到他们是置身于周围环境之中的,因而他们中有许多学者也就关注这一方面的研究。马歇尔'莫斯、克罗伯、梅格斯、弗思、埃文思—普里查德等人类学家的研究都很有代表性,对生态人类学理论的贡献也比较大。
马歇尔'莫斯(Marcel
Mauss,1872—1950)是杜尔干的外甥和学术继承人,也是法国民族学的开创者。虽然我们很难把他与杜尔干、马凌诺夫斯基等大师相比,但他在人类学上的贡献却不容忽视。首先,他撰写发表了《礼物:古代社会交换的形式和原因》一文,第一次对礼物交换这一分布很广的习俗进行了系统的比较研究,提出了社会交换理论。这一理论启迪了列维—斯特劳斯,他在莫斯的相互交换原则的基础上阐释他的亲属关系结构即联姻理论,对社会结构、原始分类系统和神话等进行了他的结构主义研究
[6](p.92)。其次,莫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主持恢复《社会学年刊》的工作,并与列维—布留尔等共同创建了巴黎大学民族研究所。杜尔干的很多著作经过他的整理得以面世。他的所作所为是有益于整个民族学、人类学大业的。再次,莫斯执鞭教坛13年,为法国培养了一大批的民族学家。这里我们要着重指出的是,莫斯也是较早地在民族学、人类学中进行人类生态学研究的学者,在他的《论爱斯基摩人社会的季节性变化:社会形态学研究》一文中,他根据民族志资料指出,爱斯基摩人的社会生活因环境因素分为冬季集中期和夏季社会分散期;宗教的、道德的表达方式及其强调程度,顺应社会集团这种分散和集中的集团化原理而变化[7](PP.323-394)。
克罗伯(Alfred L.
Kroeber,1876—1960)是历史具体学派中声誉仅次于博厄斯的美国人类学家。在他的《北美土著民的文化区域和自然区域》(1939)一书中,克罗伯研究了玉米耕作的地理分布情况。他认为,玉米耕作在北美土著居民中的分布情况是受气候限制的。玉米需要4个月的生长期,在生长期中,需要有足够的供水,而且不能有霜冻。他还认识到与自然环境差异相对应而表现出的文化特征差异。他非常重视自然植被区域,而且想从植被变迁的类比中去完全理解文化变迁的过程。但他认为环境不能用于解释为什么一个文化区域具有父系继承的特点,而另一个文化区域则以母系继承为特征,对此只能从文化的角度加以说明。就此,克罗伯论道:“文化根源于自然,只有联系文化植根于其上的自然环境才可能完全理解文化。这是事实。但是,像植根于土壤的植物不是由土壤制造或造成的一样,文化也并不是由文化植根于其上的自然环境所造就的。文化现象的直接原因是其他文化现象。”[8](p.1)可见克罗伯的观点在本质上是与其只有文化才能决定一切的“文化决定论”相联系的,而不像美国生态人类学家哈德斯蒂所认为的克罗伯的观点属于环境可能论的范畴,我们并不否认克罗伯可能会受“可能论”的影响,但他的基本观点与环境的可能关系似乎不大。克罗伯十分重视个地域的自然环境差异的思想对后来斯图尔德创立文化生态学是有一定的启示作用的。
梅格斯(Meggers
B.)是美国考古人类学家。早在1954年,她在一篇题为《环境对文化发展的限制》一文中,梅格斯就指出农业在文化进化的高级阶段是必需的,而一个地区对农业的可适合性则是衡量该地区文化进化的“潜能”的精确标尺。后来,她还按照地理环境对农业的适合程度,划分了四种环境类型:
类型一:因气温、干旱、土壤成分、海拔高度、地形、纬度或其他因素,使栽培作物无法生长和成熟,农业不可能产生的地区。
类型二:因气候因素导致土壤肥力迅速耗尽,农业生产率被限制在相当低下水平的地区。
类型三:通过施肥、休耕、作物轮种和其他方式的土壤复原措施,或者在相当干旱的地区通过灌溉,能够长期获得较高收成的地区。
类型四:很少或不需要专门知识便能获得和维持农业生产率稳定水平的地区。
梅格斯据此认为,由于诸如缺乏适当的传人之类的原因,文化在类型三或类型斯不一定能达到高水平的发展。然而,任何传播或其他文化因素都不可能在类型一和类型二中导致高层次的发展,而且,即使某种先进文化扩展类型一或类型二的环境中,也是注定要失败的。为了论证她的这一模式,梅格斯还举低地玛雅地区的情况为例来说明。梅格斯认为处于第二种类型环境中的低地玛雅人是在其他地区(可能是墨西哥南部和危地马拉的高原上)获得文明的根基的,后来迁居到热带低地,他们在新居地内发展成熟并很快因为超出贫瘠环境的农业潜力而逐渐瓦解了[1](p.5)。
弗思(Raymond
Firth,1902—)生于新西兰,是马林诺夫斯基的学生和学术继承人,以研究大洋洲的民族学著作而闻名。代表作有《新西兰毛利人的原始经济》(1929)、《我们,提科皮亚人》(1936)等。他特别强调讲经济、生态、环境和社会结构结合起来进行研究,这在他的著作《人文类型》一书中很明显地表现出来。在这本书中,弗思以“人与自然”为题专章研讨了生态环境问题,是在人类学经典之作中给以生态关照最早的学术著作之一。弗思首先追溯了粗浅的环境论的发展历程,提出环境对人类文化所起的较大的制约作用。他认为,环境显然给予人类生活一种极大限制;任何一种环境在一定程度上总要迫使生活在其中的人们接受一种物质生活方式;环境虽然一方面广泛限制人们的成就,另一方面却为满足人们的需要提供物质;环境对人们的文化生活起着微妙的作用。从弗思的上述表述中,我们可以看出他对生态的功能主义关注。弗思接下来还探讨了食物、营养以及社会因素对食物的影响等问题,从人类学独特的角度提出了一些很有意义的看法。比如他就认为,“人类学专门研究能够指出哪些新食品最能适应当地社会情况,以及如何把这些新食品引入当地的生活体系中去。”最后,弗思还以波利尼西亚的配有舷外浮木的独木船的考察为特例,说明了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独木船的形式和造船的技术,同时也表明了人们能够通过发明创造来克服环境作带来的种种困难[9](pp.38-58)。
埃文思—普里查德(Edward
Evans-prichard,1902—1973)执教于牛津大学,受拉德克利夫—布朗的理论影响颇大。曾6次在苏丹做田野调查,主要研究阿赞德人和努尔人。《努尔人》(1940)一书为其代表作,是迄今为止社会文化人类学领域的经典之作,被认为真正起到了人类学范式更新的作用。但就是这么一部名著,他对生态人类学的贡献却很少有人提及。事实上,《努尔人》一书对生态人类学的贡献是前无古人的,甚至可以说是开创了功能主义生态学派。这么说并不是溢美之词,我们是有充分依据的:首先,普里查得最早在人类学著作中引入了较多的生态学术语,如“共生关系”、“环境系统”、“生态周期”以及“生态平衡”等,其中很多术语至今仍活跃在生态人类学的研究中[10](pp.63-113)。其次,普里查德关注的努尔人与他们所处的环境的关系问题,并根据生态学特征来分析努尔人的生计活动类型。他的这些观点中含有很多极有价值的思想,这些论断和方法对后来的人类学者进行生态学研究有着较强的理论参考作用。最后,普里查德的生态学研究开拓了人类学研究的领域,对后来的生态人类学中的“文化生态学”、“系统生态学”等学术流派的产生都有着强烈的启示作用。可以说,普里查德是最早开展文化生态学和系统生态学研究的人类学家。
当然,成就生态人类学这一分支学科的因素还有很多。如日本学者田中二郎就认为灵长类学的研究方法对生态人类学研究人和环境的关系也非常有效等[11](P.28)。其他诸如人类生态学这一研究范围大致相同、方法却有所不同的学科的影响等也是很重要的因素。